绵竹市公安局、绵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通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2-01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防止疫情通过非法营运车辆传播和扩散,维护正常客运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坚决扼制非法营运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绵竹市公安局、绵竹市交通运输局即日起联合开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现将整治内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之规定,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非设定停车区域内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

二、严禁未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机动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对查证属实的非法营运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予以处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政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主动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并对相关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110 96515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绵竹市公安局 绵竹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