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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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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2-02
我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绵竹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现拟确定绵竹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单位展开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情况 工程名称:绵竹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 业主单位:绵竹市国土资源局 服务地址:绵竹市 服务内容:详见后文 投资限价:10万元(人民币) 服务时间:自中选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谈判文件领取时间与地点 领取时间:2018年2月2日上午9时至2018年2月5日下午16时 领取地点:绵竹市国土资源局309室 领取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申请函 三、投标截止与谈判时间:2018年2月8日10时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服务单位应自行负责并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并对资料、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服务单位应掌握绵竹市地质灾害隐患发育分布及威胁程度等情况;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我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在2018年4月10日前提交《汛前排查报告》、《绵竹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4月15日前邀请专家完成对《绵竹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评估,制定发放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预案表和地质灾害隐患与防灾措施告知书。 3.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和安排,协助采购单位和采购单位指定的相关部门进行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汛中巡查及应急(含专项)调查、汛后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并及时提交相应的报告。 4.进入主汛期(7月—9月)后,服务单位必须派遣技术人员(1~2名)和车辆(越野车)常驻绵竹,并能应采购人要求及时加派人员和车辆;在主汛期时段外,能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提前派遣技术人员和车辆常驻绵竹,或延长常驻时间。 5.按照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和采购人指定相关部门进行群众的防灾、避灾、减灾方面的知识培训。 6.应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与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技术服务。 7.服务期结束后,服务单位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8.每次调查结束后,应向采购人提供调查报告,不少于2本(加盖企业鲜章)。 五、谈判文件递交要求 1.参加谈判的单位递交的谈判报价书;企业资质证书,须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加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注:所有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另行单独密封的谈判报价书交指定地点,并签到确认,谈判文件正、副本由供应商保管,在谈判现场提交谈判小组。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报价书,未按规定时间将谈判报价书交指定地点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谈判。 六、谈判地点:绵竹市国土资源局312室 七、参加谈判单位资质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勘查资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此次竞争性谈判活动所涉及的代理费用由中选人支付。 九、联系人:魏民,电话:0838-6905058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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