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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纳税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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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1-03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绵竹市地方税务局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工作思路,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主管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做出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第三税务所负责剑南春集团、龙蟒集团、仟坤集团、全市所有房地产行业以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的管理,同时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地方税收征收管理; 二、其余企业按镇(乡)区域划分,具体为: 第四税务所:剑南镇、东北镇、西南镇; 第五税务所:兴隆镇、九龙镇、遵道镇、汉旺镇、拱星镇、清平镇、天池乡; 第七税务所:土门镇、广济镇、金花镇、玉泉镇、板桥镇、新市镇; 第八税务所:孝德镇、富新镇、齐天镇、什地镇、绵远镇。 三、各税务所通讯方式: 第三税务所: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7号绵竹市地方税务局一楼(联系电话:0838-6912582) 第四税务所: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7号绵竹市地方税务局二楼(联系电话:0838-6906519) 第五税务所:绵竹市汉旺镇汉凌路8号(联系电话:0838-6307892) 第七税务所:绵竹市新市场镇(联系电话:0838-6501203) 第八税务所:绵竹市孝德镇桂兰大道(联系电话:0838-659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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