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平安夜、圣诞节期间治安交通管理的通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12-21    

为确保2017年平安夜、圣诞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良好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的理念,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约束,摒弃各种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

二、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安全意识,保管好随身物品,老人和小孩尽量避免进入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路段。

三、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内使用塑料充气棒或“飞雪”等易燃易爆灌装喷射喷洒泡沫进行相互追打等危害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四、交通管理部门将视交通流量通行情况对明阳街、回澜大道、南街、大东街中心广场附近路段、大学城周围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遵守交通秩序,服从交警现场指挥,严禁将自行车、三轮车、老年车等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小汽车等机动车停放在中心广场人行通道上,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影响交通安全。

五、销售塑料充气棒或“飞雪”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商家店铺、临时摊点等要严格服从城管人员的管理,必须到指定的位置进行销售,严禁占道经营。

六、严禁损毁、占用消防设施;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遇到突发事件时,现场群众应当保持冷静、自觉服从现场处置民警的指挥,防止拥挤踩踏。

八、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绵竹市公安局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