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未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人员暂停发放退休待遇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2-20    

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根据《四川省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4]273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将于2017年1月1日暂停没有依法办理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停发以后,请未认证的退休人员到各镇(乡)劳动保障所、各社区(村)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认证后次月恢复发放退休待遇。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