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汉旺镇文化站及日间照料中心局部维修改造》公开比选施工单位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2-01    

  比选人绵竹市汉旺镇人民政府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197-1号令),为确保我镇《文化站及日间照料中心局部维修改造》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公告,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汉旺镇文化站及日间照料中心局部维修改造。

  二、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计划工期:1、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2月16日。2、总工期60日历天。

  四、工程发包价:工程控制价为49万元,竣工结算价最终以审计审定价为准

  五、资格要求: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方需具备近两年内(2014年1月15日至今)有2个或以上相关项目合同,累计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

  3、企业资质等级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时需交报名保证金1万元,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指定账户,工程竞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户名:绵竹市汉旺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支行

  账号:2305370109026450297

  5、其它要求:中标后按中标金额缴纳10%履约保证金和缴纳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

  六、报名需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已完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鉴定书);

  4、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

  5、提供所交报名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原件;

  6、省外企业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7、2013年—2015年年度财务状况表复印件(投标人企业成立时间年份不满足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相应年份的财务状况表);

  8、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施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9、以上除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收原件外,其余要求提供原件的在报名时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1份。

  10、根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的经济标报价(加盖公司密封章、未密封或未加盖密封章作为废标处理)。

  七、比选施工企业程序

  (一)报名:1、报名地点:绵竹市汉旺镇人民政府;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中午12点(北京时间)。3、报名前施工企业可到项目所在镇查阅以下资料: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样本,并可自行到施工现场查看。

  (二)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由四川省绵竹市汉旺镇人民政府的施工企业资格审查组对报名的施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的施工企业报镇纪委备案。

  (三)比选办法和标准:1、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方式(本工程施工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万元,比选申请人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或者零报价,否则比选申请书作无效处理)。2、通过资格评审合格的有效参选人,经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3、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和比选报价规定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选人顺序,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4、最低报价者如超过一个,采用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即由最低报价相同的比选申请人先抽取顺序号,再由比选人抽取中选号,并同时确定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

  (四)正式比选时间和地点:定于北京时间2016年12月9日14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汉旺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比选活动。

  八、中选公司公示:在汉旺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对中选施工企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九、联系方式:联系人:陶女士 咨询电话:15282806266

  四川省绵竹市汉旺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