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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城乡综合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区户外广告安全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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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5-09
各广告公司、各相关单位、产权人: 为了切实强化户外广告管理,确保户外广告设施载体安全运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度过汛期,按照我局年度的工作安排,决定对市区(二环路)以内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区二环路以内的塔式广告、道路两侧及设置在建筑物屋顶、墙面的大型户外广告牌、霓虹灯广告、大型立式(立杆)广告、过街龙门架、各类灯箱广告、桥梁广告、LED屏等,尤其是要以设置在大型超市、卖场、写字楼的墙体和平面广告以及依托于女儿墙设置的墙体广告为重点。 二、检查内容: 1、广告与建筑物连接是否可靠,是否牢固安全; 2、广告结构防腐维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锈蚀、油漆脱落、龟裂和风化等现象; 3、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锚栓)是否发现节点松动或焊缝存在裂痕; 4、照明、供电、电器控制设备是否出现损坏; 5、广告版面现钢架连接是否牢固,灯架灯具连接是否牢固。 三、检查时间安排: 1、从通知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为责任单位自查阶段,请各广告业主对所属广告进行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市城管局综合科(联系电话:6202287)。 2、2016年5月21日至7月21日为集中检查阶段。我局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市区(二环路)以内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检查。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在限定的时间内拒不整改的,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拆除。 特此通知 绵竹市城乡综合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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