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烟草专卖局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04-20    

  绵竹烟公(2016)第5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款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现依法对以下5位零售户进行公告,责令以下经营户自停业结束日期起三个月内到本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我局将依职权注销其烟草专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