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烟草专卖局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04-07    

绵竹市烟草专卖局公告

绵竹烟公(2016)第4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款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现依法对以下零售户进行公告,责令该经营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我局将依职权注销其烟草专卖许可证。

 序号  许可证号 负责人  经营地址
 1  1510060004000358  刘代红  绵竹市汉旺镇天池宜苑小区32栋1-1-1号

特此公告

绵竹市烟草专卖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