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龙杯”“清平乐”摄影大赛启事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0-13    


  为进一步宣传清平旅游和人文资源,提升中国银杏沟风景区旅游品牌和“金色清平 世外桃源”的知名度,促进清平乡村休闲旅游业快速发展,“川龙杯”“清平乐”摄影大赛欢迎你的参与。
  一、主办单位:
  中共清平镇委员会
  清平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四川绵竹川龙化工有限公司
  二、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人民币6000元;一等奖2名,奖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4名,每名奖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8名,每名奖人民币1000元;优秀作品奖60名,每名奖人民币200元。等次奖中同一作者不能重复获奖,若有重复,调整到入选参展作品中。凡已在清平往期举办的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此次不再重复参赛。
  三、参赛人员:不限地域,凡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四、作品内容:本次参赛的作品必须在清平镇境内拍摄,应着力表现清平春、夏、秋、冬四季的奇丽风光,以中国银杏沟风景区为主题的旅游文化和人文景观。作品要有新视角、新思维、新手法、要有较高的艺术性。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不得移花接木。
  五、评奖方式:邀请专业人士参与评奖,保证达到公正、公平、公开。作品征集截稿后,由组委会组织评审会,从所有作品中集体评选出75幅入选作品。评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75幅优秀作品中推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获奖作品将于2016年国庆前夕进行颁奖并集中展览。
  六、征稿时间及方式:
  1、征稿截止时间:本次活动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结束。参赛照片交至: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摄影大赛组委会收(联系人:蔡稳),作品电子数据(单幅数据不小于3M)发送至邮箱:522102070@qq.com,咨询电话:(0838)6370016。绵竹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参赛照片和电子数据统一交至肖体金老师处。
  2、征稿要求:参赛作品请写清作品名称、本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单幅作品尺寸为7寸,大于或小于7寸作为废片处理。接片长幅限16寸。每人参赛作品不得超过10幅(每人每组组照或每张接片按1幅计算),每组组照不能超过5幅照片。
  3、本次参赛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此规定。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主办方有权使用入选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不再支付稿酬。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