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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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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5-29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川财监督〔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广播影视服务行业、教育行业的三个单位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广播影视服行业。1.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2.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3.是否存在会计造假,有无编制虚假报表、调节粉饰利润、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4.企业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减值准备的计提、职工薪酬的计量、企业合并重组、金融工具和关联交易的披露等情况;5.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6.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绩效;营改增试点情况和效果(调研)。 (二)教育行业:围绕2014年度“免除全省80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免除全省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2件民生实事,结合教育非税收入检查。1.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2.是否违规使用“免除作业本费”、“免除高中学生学费”等专项资金;3.是否虚报预算支出、截留、坐支非税收入;4.是否自立项目违法违规收费;5.是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6.是否违规开设账户、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票据等。 (三)检查重点:对被查单位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将会计监督与财政资金使用、严肃财经纪律紧密结合,继续推进和完善“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三、被检查单位:市广播电视台下属绵竹市银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市教育局下属绵竹中学、九龙小学。 四、检查时间: 2015年6月10日—7月10日。 干部群众若有意见,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绵竹市财政局监督科反映,地址:绵竹市剑南镇飞云街99号,联系人:吕艳,联系电话:6901268。 绵竹市财政局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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