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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规划局关于对《新市商业中心方案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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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11-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新市商业中心方案调整》公示如下: 依据四川和德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拟将原批准方案的6#、7#、8#、9#,10#楼五层,调整为一层商业,局部二层商业,取消住宅部分。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减少了7407.66平方米,容积率由原来批准的1.3调整至1.00。建筑密度由原来批准34.97%调整至34.92%。调整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符合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技术要求通知书》(竹规设(2011)5号)的要求。 对以上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6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8-6218003 另:详细附图请在政务中心B区三楼规划局窗口查看。 绵竹市规划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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