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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规划局关于对《大市场方案调整》和《公园壹号总平面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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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10-2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大市场方案调整》和《公园壹号方案调整》公示如下: 一、依据绵竹宏远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拟将原批准方案的五层健身中心局部调整为放映厅。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增加了627.51平方米,容积率由原来批准的1.94调整至1.99。调整后容积率符合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技术要求通知书》(竹规设(2013)10号)的要求。 二、依据四川置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绵竹分公司《关于“公园壹号”5-9号楼增设电梯的申请》,为提升楼盘品质,满足客户要求,拟在5#、6#、7#、8#、9#楼增设电梯。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增加了373.89平方米,容积率由原来批准的1.75调整至1.77。建筑密度由原来批准的29.97%调整至29.90%。调整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符合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技术要求通知书》(竹规设(2009)102号)的要求。 对以上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时间(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4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8-6218003 另:详细附图请在政务中心B区三楼规划局窗口查看。 绵竹市规划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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