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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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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10-11
为了加快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工作,按照德阳市要求,在2013年1月1日前购买车辆的车主,尽快携带行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到绵竹市环保局(地址:盐城路、公安局隔壁、林溪艺墅东侧)1楼申办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逾期不办领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后果自负。咨询电话6905497。 特此通知。 绵竹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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