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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交通运输局、绵竹市公安局关于汉旺绵远河、兴隆绵远河及观鱼射水河3座大桥临时便道实施交通管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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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6-06
沿河镇乡、市级各部门: 汛期期间,为保障群众、工矿企业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对汉旺绵远河大桥、兴隆绵远河大桥和观鱼射水河桥3座大桥临时通行便道实施交通管控。具体规定如下: 一、临时便道通行时间:每日7:00-21:00开放交通,21:00-次日7:00封闭交通。 二、开放交通时间临时便道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载重货车通行。 三、汉旺绵远河大桥、兴隆绵远河大桥两条临时通行便道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共同安排专人值守,实行四班两倒24小时值班制,市交通运输局每班安排4名执法人员、1辆交通执法车辆,市公安局每班安排至少2名执法人员、1辆制式警车;观鱼射水河桥临时通行便道按照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由新市镇人民政府负责管控,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 临时通行便道要加强日常养护管理,确保过往行人、车辆安全及便道的正常使用。汉旺绵远河大桥、兴隆绵远河大桥两条临时通行便道由市公路管理所进行日常养护管理,观鱼射水河桥临时通行便道由新市镇进行日常养护管理。 四、市水务局负责每日定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提供水情、雨情等情况。如遇水情、雨情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汉旺镇、兴隆镇、拱星镇、拱星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新市镇要安排分管领导负责同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的联络协调,通力合作确保临时通行便道的安全秩序和功能正常发挥。 五、现场值守人员必须随时观察临时便道通行情况,一旦收到雨情及水情异常情况变化通知、发现持续强降雨、洪水暴涨、便道安全或通行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封闭交通,并按程序汇报,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汉旺绵远河大桥、兴隆绵远河大桥临时便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临时便道安保设施,包括限重提示标牌、警示标牌、通告牌,并负责便道的日常养护,确保便道畅;指导新市镇人民政府对观鱼射水河桥临时通行便道的安全履职。 七、临时便道沿岸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做好对辖区内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辖区公安派出所要做好便道的治安管理工作。对不按通告要求通行的车辆、人员,经劝阻、制止无效的,现场值守人员报辖区公安派出所,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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