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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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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2-17
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掌握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方便开展各项工作,我市2014年度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于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开始启动,逾期未办理认证的离退休人员,人社局将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待办理认证后再恢复支付退休待遇。 凡居住在本市范围内的,由离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休证到居住地镇(乡)或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认证。 凡居住在市外的,由离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休证、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及《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所在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镇乡)、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认证。若居住在农村,请在镇(乡)政府进行认证(村民委员会或派出所、民政部门公章一概无效)。并请将认证后的《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在每年的4月30日前以挂号信方式寄回绵竹市企业职工保险事业管理局退管科。 离退休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行动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的,可由本人持当地当月报刊(能看清日期),拍摄5寸照片一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认证。代为办理的人员请将离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休证及照片一并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如离退休人员居住在市外的,代为办理的人员在当年的4月30日前以挂号信方式寄回绵竹市企业职工保险事业管理局退管科。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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