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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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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1-22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川人社发〔2014〕2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缴费档次为100-1000的参保缴费人员,相对应的参保缴费补贴各增加10元,达到每人每年40-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