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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延长2014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征收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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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1-10
各镇乡、各参保单位: 为保证全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连续享受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经研究决定,延长2014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征收时间,截至到2014年1月29日,逾期不再办理。请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并相互转告。联系电话:6902944。 特此通知 绵竹市医疗保险局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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