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公安局、绵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整治非法改型改装货运车辆的通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12-13    
  为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保障道路完好畅通,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二、凡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在《通告》发布十日内自行将车辆恢复到出厂时的状态。
  三、严禁维修厂家非法改装货运车辆,涉嫌非法改装的维修厂家经查证属实后,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严禁相关货源企业、场点对非法改装车辆运载货物。
  五、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要加大查处非法改装车擅自上路行驶力度,对因非法改装车辆违法上路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将追究改装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非法改装企业的法律责任。
  六、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拒绝、阻挠交警、交通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