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10-11    
各镇乡、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
  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标准:18岁以上人员参保年度征收标准48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280元)。其中正常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200元/人/年,一般残疾个人缴费为170元/年。18岁以下(含在校生)参保人员征收标准为31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2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0元/人/年。
  二、补充医疗保险:2014年度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征收标准:18岁以上人员参保年度征收标准40元/人/年。其中正常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30元/人/年,一般残疾个人缴费为30元/年。18岁以下(含在校生)参保人员征收标准为1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5元/人/年。
  三、缴费方式:剑南镇的居民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登记后,到德阳银行绵竹支行进行缴费;其他镇乡的居民在其户口所在地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缴费;在校学生在其就读的学校登记缴费。
  四、起止时间:从2013年10月起至12月20日止。
  特此通知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