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绵竹】绵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筑牢出行安全防线
作者:周韵 牟文 文/图 责编:唐敏 美编:张明宇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5-03-06    

  为有效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今年以来,绵竹市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巡查管控,全力构建和谐、平安、有效的交通运输环境。

  3月6日上午9点30分,川青铁路绵竹南站人来人往。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此设立检查点,对来往网约车、出租车等进行逐一排查,仔细检查驾驶员相关证件,坚决查处非法营运、证照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

  “部分非法营运驾驶员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以低价为诱饵欺骗旅客乘坐。这些车辆不仅没有安全保障,还可能在途中出现甩客、加价等恶劣行为。” 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廖纪凯说,整治期间,他们主要采取日常巡查执法和错时错峰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抓好管控排查,及时掌握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动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非法营运车辆大多安全性能差,驾驶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安全意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大家一定要拒绝乘坐。”上午11点,在四川天一学院附近,廖纪凯带领队员,向来往学生、市民发放交通安全知识手册,详细讲解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在同学们的思想上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今年以来,市交通局根据非法营运车辆流动性强、活动不规律、交易方式多样等特点,坚持打击与整治相结合、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检查+执法+宣传”的作用,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推动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对运输企业监管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业务能力,确保运输行业规范有序。市交通局还将持续强化联合执法,通过建立健全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打击效果。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此,市交通局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身的安全,出行请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运输车辆,不可贪图一时方便乘坐“黑车”,如发现非法营运行为,及时向当地交通执法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执法人员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