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绵竹说】闫小娟:八年司法行政路 踏实平凡显担当
作者:王虹 牟文 文/图 责编:李莲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4-10-22    

八年前,她全身心投入到司法行政工作最前线。八年来,她默默无闻、兢兢业业扎根基层,充分利用自身所学,为保一方安宁与稳定贡献了全部力量,她身上折射出青年司法行政干警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勇于创新、不懈进取的精神风貌,她就是市司法局紫岩司法所所长闫小娟,也是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纠纷现场,她是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能,要求贴近基层、深入群众,参与调解疑难、解决复杂民间纠纷。“一颗心为公,不怕群众不听;一碗水端平,不怕群众不服;一身力出尽,不怕事情办不成”,这是闫小娟从事调解工作多年来的切身感受。

一天,一位50多岁的大姐来到市司法局紫岩司法所请求给予帮助。此前,大姐在一家茶楼上班,在一次上班期间不慎摔倒导致骨折,住院治疗结束后一直没有就赔偿问题和茶楼老板达成一致。了解情况后,闫小娟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地讲事实、讲道理、讲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多年来,闫小娟多次置身于调解现场,看到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的当事人通过调解握手言和之后,她感到非常欣慰。她深深地感受到,每一场纠纷调解的背后,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喜怒哀乐,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工作中,闫小娟秉持“群众之事无小事”理念,当好“枫桥经验”的躬身实践者、积极宣传者、忠实传承者,为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街头巷尾,她是普法宣传员

基层司法所还承担着基层普法的重要任务。每逢节假日,闫小娟便和同事们在社区门口、村组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禁毒等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广泛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企业业主、务工人员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意识,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她还多次利用紫岩街道开展文艺巡演、安全检查等有利时机,把法律法规送进企业,增强了广大务工人员的法律维权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她针对中小学生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报告会,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着力提高了他们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矫正帮教,她是法理联络员

社区矫正工作是基层司法所非常重要的一项专项工作,除了从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帮教外,能否真正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带领他们树立正确的生活目标,帮助他们顺利回归家庭与社会是闫小娟思考得最多的问题。

社区矫正人员王某因为腿脚不便和生活困难一度感到生活没了希望。闫小娟了解到他的情况后,多次上门对王某进行帮教,力所能及地为他送去生活物资,帮助他树立起生活的信心。王某感动地说:“没想到闫所长这样关心帮助我,我一定好好接受矫正,努力过好今后的生活。”近年来,闫小娟坚持定期走访,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困难,手把手地引导、帮扶他们走上自食其力之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闫小娟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传承好,持续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绵竹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