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四川平均工资公布,你拖后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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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绵竹
日期:2023-12-08
近日 (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23》) 那么,省社平工资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事实上,这些数据与我们的利益有关,其中就包括社保缴费基数以及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 我们都知道,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对于新入职的员工,不存在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按照当月实际的工资收入进行核定。 值得注意的是,社保缴费基数不一定就是你的工资数。根据相关规定,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按照社平工资的60%和300%,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以四川为例,2022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84912元,因此2023年缴费基数就是按下限4246元/月、上限21228元/月执行。如果工资低于缴费下限的,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如果工资高于缴费上限的,最高不超过规定上限缴纳。 同时,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也随之做相应调整。因为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影响基础养老金的因素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等。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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