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随迁子女入学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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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绵竹
日期:2023-06-29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 随迁子女入学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1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绵竹市中心城区(二环路内,含学府社区,下同)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
申请对象 (一)在本市中心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员子女。 (二)在本市中心城区内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本市户籍流动人员子女。其中:按户籍地址可报读中心城区学校(含天河小学天齐分校)的流动人员子女,不能通过随迁申请就读中心城区其他学校。
二
申请条件
(一) 必要条件(需同时满足)
(二) 优先条件 同一批次同等条件下,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为退役军人的优先。
三
办理流程
(一) 小学办理流程
7月20日9:00—18:00,网络预约登记成功的市外户籍随迁生以及本市户籍购房随迁生,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本市户籍租房随迁生到随迁生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进行资格审核。如网络预约登记信息与现场审核不一致,以现场审核信息为准。 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随迁生本人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回执须申请入学当月打印。 (2)随迁生、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随迁生和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合法有效关系证明。 (3)劳动合同(营业执照)。 (4)不动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出租人不动产证(复印件)。 (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为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市教体局按照标准班额配置,在有余缺学位的学校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生。 (1)录取与调配 7月26日—7月27日开展录取、调配安置。 第一志愿申请数未超过该校余缺学位数,按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申请数超过该校余缺学位数,依据“批次优先,志愿循序”原则进行安置。第一、第二志愿均无法安置的随迁生,若中心城区有余缺学位,在下一批次安置前,可结合法定监护人意愿分批次补录;若中心城区余缺学位不足,由市教体局统筹安置到中心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7月27日,市教体局在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今日绵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学安置结果。 符合条件的随迁生分为两个批次依次安置:
(二) 初中办理流程
7月20日,到报读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如网络预约登记信息与现场审核不一致,由学校驳回申请,监护人重新预约和审核。 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随迁生本人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回执须申请入学当月打印。 (2)随迁生、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随迁生和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合法有效关系证明。 (3)劳动合同(营业执照)。 (4)不动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出租人不动产证(复印件)。 (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为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7月21日—7月25日,由市教体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资料进行复核。
市教体局按照标准班额配置,在相应学校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生。 (1)录取与调配 7月26日—7月27日开展录取、调配安置。
(2)学生报到 7月28日,被录取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用报名注册的手机号码登录“川教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去报名报到”,扫描录取学校“二维码”,完成学位确认。 学生入学后,市教体局、学校将对随迁生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并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迁生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
其他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预约登记及现场审核资料的,不予受理,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二)小学和初中的报名时间、网络登记平台不同,请注意区分。 (三)申请就读非中心城区学校的随迁生,由学校参照本公告办理。
☎咨询电话:0838-6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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