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随迁子女入学公告发布!
作者:     来源:今日绵竹     日期:2023-06-29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

随迁子女入学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1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绵竹市中心城区(二环路内,含学府社区,下同)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工作,现公告如下。

 

申请对象

(一)在本市中心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员子女。

(二)在本市中心城区内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本市户籍流动人员子女。其中:按户籍地址可报读中心城区学校(含天河小学天齐分校)的流动人员子女,不能通过随迁申请就读中心城区其他学校。

 

 

申请条件

 

(一)

必要条件(需同时满足)

1.持有居住证:
随迁生本人所持居住证或登记回执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至申请入学当日连续有效,登记地址为中心城区。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2023年7月上溯12个月,在绵竹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一年及以上,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省直管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由其直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3.合法稳定就业:
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生效或签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至申请入学当日连续有效。

 

4.合法稳定居住:
自购房者,提供不动产证明;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东不动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至申请入学当日连续有效。自购房、租住房屋地址均应在中心城区以内。

 

🌟在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无备案登记的房屋、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信息均不可作为合法稳定居住依据。

 

(二)

优先条件

同一批次同等条件下,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为退役军人的优先。

 

 

办理流程

 

(一)

小学办理流程

1.小学公布余缺学位数
7月18日,市教体局在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今日绵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中心城区各学校余缺学位数。

 

2.预约学位
7月18日9:00—7月19日22:00,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z.gov.cn)“绵竹市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入口(该入口在网络预约登记时间段内开通),进行网络预约报名,并根据各校余缺学位数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学校,提交成功后,及时保存并打印《绵竹市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以备现场审核查验。请务必按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信息。

 

3.资格审核

7月20日9:00—18:00,网络预约登记成功的市外户籍随迁生以及本市户籍购房随迁生,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本市户籍租房随迁生到随迁生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进行资格审核。如网络预约登记信息与现场审核不一致,以现场审核信息为准。

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随迁生本人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回执须申请入学当月打印。

(2)随迁生、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随迁生和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合法有效关系证明。

(3)劳动合同(营业执照)。

(4)不动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出租人不动产证(复印件)。

(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为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4.资格复核
7月21日—7月25日,各镇(街道)、学校将现场审核资料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汇总后,分别由市公安局对居住证(登记回执)信息进行审核,市退役军人局对退役军人身份进行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对房屋信息进行审核,市人社局对社保信息进行审核,各镇(街道)对本市户籍租房随迁生法定监护人租房和就业信息进行审核。

 

5.录取、调配和报到

市教体局按照标准班额配置,在有余缺学位的学校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生。

(1)录取与调配

7月26日—7月27日开展录取、调配安置。

第一志愿申请数未超过该校余缺学位数,按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申请数超过该校余缺学位数,依据“批次优先,志愿循序”原则进行安置。第一、第二志愿均无法安置的随迁生,若中心城区有余缺学位,在下一批次安置前,可结合法定监护人意愿分批次补录;若中心城区余缺学位不足,由市教体局统筹安置到中心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7月27日,市教体局在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今日绵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学安置结果。

符合条件的随迁生分为两个批次依次安置:

 

随迁生入学安置顺序

批次

类别

排序方式

备注

第一批

购房

按房产登记时间

先后排序

同一批次内优先安置退役军人子女

第二批

租房

按居住证/登记回执最早登记时间排序

(2)学生报到
被录取(含调配安置)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28日,通过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z.gov.cn)“绵竹市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入口,点击“确认报到”完成报到。

 

(二)

初中办理流程

 

1.预约学位
7月18日9:00—7月19日22:00,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初中入学”入口进行预约报名。在中心城区购房的随迁生,可报读绵竹市侨爱道行中学;在绵竹租房的随迁生,可选择报读绵竹市汉旺温州加园栋梁中学、绵竹市麓棠初级中学校、绵竹市富新初级中学、绵竹市孝德中学、绵竹市新市学校五所学校中的一所。

 

2.资格审核

7月20日,到报读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如网络预约登记信息与现场审核不一致,由学校驳回申请,监护人重新预约和审核。

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随迁生本人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回执须申请入学当月打印。

(2)随迁生、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随迁生和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合法有效关系证明。

(3)劳动合同(营业执照)。

(4)不动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出租人不动产证(复印件)。

(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为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3.资格复核

7月21日—7月25日,由市教体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资料进行复核。

 

4.录取、调配和报到

市教体局按照标准班额配置,在相应学校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生。

(1)录取与调配 

7月26日—7月27日开展录取、调配安置。

符合条件的随迁生分为两个批次依次安置:

随迁生入学安置顺序

批次

类别

排序方式

备注

第一批

购房

按房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

 同一批次内优先安置退役军人子女

第二批

租房

按居住证/登记回执最早登记时间排序

(2)学生报到

7月28日,被录取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用报名注册的手机号码登录“川教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去报名报到”,扫描录取学校“二维码”,完成学位确认。

学生入学后,市教体局、学校将对随迁生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并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迁生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其他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预约登记及现场审核资料的,不予受理,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二)小学和初中的报名时间、网络登记平台不同,请注意区分。

(三)申请就读非中心城区学校的随迁生,由学校参照本公告办理。

 

☎咨询电话:0838-6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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