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事】禁渔期内顶风作案 绵竹一男子非法电鱼被抓现行
作者:张娟 尹翔 文/图 责编 李莲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3-05-11
禁渔期内绵竹境内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活动。我市一男子却顶风作案,非法电鱼,被抓现行。 时间回到2022年10月23日凌晨,王某在射水河新市镇两河口村河段内使用自制电鱼工具进行捕鱼,被当地派出所民警现场挡获。经当场称重,王某非法捕捞共计6.15千克,其中鲫鱼1.22千克,鲤鱼3.21千克,鲶鱼0.07千克,泥鳅0.03千克,黄颡鱼0.02千克,杂鱼1.6千克。经认定,王某所使用的捕鱼装置属于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经检测,查获的电鱼工具输出的最高电压为671.3伏。 射水河属于长江水系,为天然水域。绵竹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通告,决定对全市所有天然水域实行常年禁捕,时间从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经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保护水产品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其有认罪认罚、坦白等情节,遂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并承担破坏渔业资源环境的修复责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射水河中增殖放流价值5000元的鲤鱼、草鱼等经济鱼类。同时,在绵竹市县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以教育警示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5月11日,在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监督见证下,被告人王某将价值5000元的鲤鱼、鲫鱼增殖放流到射水河新市镇两河口村河段中,放流现场吸引了不少村民围观,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近年来,为加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我市积极发挥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在此,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十年禁渔”政策及法律规定,自觉履行保护生态环境、渔业资源的责任义务,切勿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