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绵竹】准驾不符危害大 心存侥幸必被罚
作者:周韵 责编:唐敏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2-09-23    

明明是持有C1小型汽车驾驶证,驾驶员却心存侥幸,酒后用来驾驶摩托车,本以为可以逃过处罚,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

9月3日晚上9点,交警在玉妃路开展酒驾整治。此时,一辆无牌摩托车经过卡口时被交警拦下。见驾驶员黄某脸色红润,交警随即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34.2mg/100ml。交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黄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其交通违法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准驾不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对其处以扣分、罚款以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9月18日晚上9点30分,李某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孝德镇村道时,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2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随后检查中,交警发现,李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同时该车辆未上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对其处以吊销驾驶证和行政拘留的处罚。此时,李某某为自己心存侥幸的心理和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在执法中,我们发现很多驾驶员准驾不符,但他们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违法行为。” 交警介绍,机动车驾驶证分为多个准驾等级,不同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所准予驾驶的机动车型也不同。在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应当驾驶自己驾驶证载明的准驾机动车车型,如果驾驶员“跨级”驾驶,就是准驾不符,是违法行为,其性质等同于无证驾驶,不但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潜在威胁,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会由于其违法行为而拒赔。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和所持驾驶证是否一致感到模棱两可时,可在驾驶证正本背面找准确答案。

(图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