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绵竹】砍伐18株“植物界大熊猫”珙桐 2名药农面临刑罚重责
作者:周韵 责编:唐敏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2-03-23    

在大熊猫国家公园绵竹境内海拔1500米的高山上,生长着被誉为“植物界大熊猫”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珙桐。 然而,为避免茂盛的珙桐遮挡阳光,妨碍中药材黄连生长,2名药农竟知法犯法,私自砍伐了生长在药田周围的18株珙桐,最终他们将面临刑罚重责。

2021年11月3日,绵竹林业部门在常态监测中发现,清平镇盐井村一处山坡上原本林木茂密,可如今却“见了底”。由于从未办理过此处的采伐证,这让工作人员感到十分诧异。在现场核查中,工作人员发现,生长在此处的18株珙桐竟遭砍伐,严重破坏了生态系统平衡。当该条线索移交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后,民警立即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随着绵竹警方调查的深入,两起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的真相浮出水面。案发地盐井村,地处绵竹市清平镇和绵阳安州区交界处,山区植被茂密,气候湿润,十分适宜种植中药材黄连,其中被砍伐的18株珙桐便分布在清平人付某、安州区人黄某种植的黄连周围。

原来,自2018年起,付某和黄某分别在盐井村1组流转了土地种植黄连。当年10月,付某因搭建棚屋需要,便将一株珙桐砍伐,并用作棚屋房梁。2021年6月,付某看到自家药田周围植被浓密,认为长势高大的珙桐等林木遮挡阳光,会妨碍黄连生长,遂雇请黄某一起对药田周围的7株珙桐和其他近60余株杂树砍伐清除。之后,黄某又单独将自己药田周围的十株珙桐进行了砍伐。

到案后,付某、黄某对自己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两人交代,在砍伐时,他们知道珙桐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但当时两人天真地认为,清平镇满山都是树木,少几十棵不会被人发现,所以才动了“歪心”。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近年来,由于绵竹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越来越多的野生动植物在大山深处“安家”。为全面提升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连日来,市公安局民警深入沿山镇、村,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当地群众和游客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并结合实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鼓励大家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民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此,民警温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对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保护绵竹生态环境作出不懈努力。

(图由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