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打造文明交通环境
作者:周韵 文/图 责编:李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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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9-30
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组织安排警力深入城区重点路段、农村地区,针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教育+处罚、巡逻+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10月30日上午,记者在中心广场、五路口等检查点看到,一旦有不戴头盔的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经过路口时,均被交警拦截下来,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导。“交警同志主要以宣传劝导为主,并未开出罚单,这种人性化的执法值得点赞。”执法期间,一名小车驾驶员因未系安全带而被拦下,面对交警的温馨提醒,他表示今后出门一定遵守交通规则,给身边人起一个良好的示范作用。 在明阳街、大东街等重要交通路段,交警一边疏导交通,一边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整治。执法期间,一小车车主欲占道停车,交警随即上前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将车停放到指定位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实现交通管理全覆盖,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整勤务模式,集中优势警力投放到一线,纠处主要路口路段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着力推进文明交通路段建设;通过挖根源、找症结、定对策、抓落实,严厉查处和纠正辖区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提升道路安全通行能力。 11月1日晚上8点,交警在汉旺镇、九龙镇等农村辖区设置卡点,重点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一辆摩托车因行驶速度过快而被拦下检查,驾驶员身上散发出浓浓的酒味,交警依法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驾驶员属于饮酒驾驶。交警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处罚。在执法过程中,交警还加大了安全出行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各路段形成“零缝隙”管控。 “开展交通整治,是顺应群众呼声、反映市民心愿的利民之举。”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还将通过完善设置交通标志、加强流动巡逻、动态管控等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大力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通行能力。针对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法制意识基础较弱的特点,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现场宣传引导等途径,引导大家自觉养成文明习惯,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