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矿产资源税费统一征收管理
作者:本刊记者 何 菲     来源:     日期:2018-11-01    
  本刊消息 为进一步全面规范和整顿我市矿产资源税费的征收和管理,6月8日,我市召开矿产资源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工作动员会。市人大副主任李川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市推行矿产资源税费统一征管,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矿业税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健康有序发展,增加财政税收收入,有效堵塞税费流失,实现我市矿产品资源税费征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目标,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会议强调,全市各矿山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矿山沿线各乡镇要充分认识矿产资源税费统一征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力度,为矿产资源税费统一征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始终坚持实行“统一票证票据、统一征收项目、统一征收标准、统一定点验票”的四统一原则,抓好源头征收、据实征收、稽查稽核,做到税费征管到位、管理创新到位、队伍建设到位,确保税费足额征收,确保税费征管公开、公平、公正。通过严密的管理和扎实的工作,堵塞征管漏洞,使矿产资源税费大幅度的增长,重振支柱产业雄风,巩固主导地位,为全市财政增收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市经信局、发改局、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分别就矿产资源费统一征收管理、价调基金收、超限超载治理、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