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一市民获600元森林防火举报奖励
作者:刘菲 责编:刘舫     来源:     日期:2021-06-15    

6月11日上午,市森防指办、汉旺镇、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将600元举报奖励金送到了四川雲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康红燕手中,对她在发现野外违规使用火源时第一时间劝阻、举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予以鼓励和表彰。

4月12日,康红燕发现有游客在林区生火野炊,在第一时间上前劝阻未果后,立即向当地自然资源管理办林业管理工作人员反映情况。经查实,在森林防火期内,游客朱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域内违法野外用火,该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自然资源局对朱某作出了警告和2000元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

“森林资源人人共享,防火责任人人共担,发现林区违规用火,第一时间劝阻,是我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康红燕说,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营造出了人人参与森林防火的社会氛围。及时制止、消除林区火灾隐患,自己有着满满的成就感。

记者从市森防指办获悉,为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监督,及时发现、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我市对林区内违法违规用火等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凡发现火情、火灾,可拨打12119报警;凡发现林区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可拨打0838-6905035举报。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对违规野外用火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