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让绵竹37对夫妇放弃离婚
作者:刘菲 廖辉 文/图 责编:唐敏     来源:     日期:2021-04-06    

本刊消息 今年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正式实施,离婚冷静期正式落地。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我市已经有37对夫妇撤回离婚申请。

“冷静期”的实施,意味着提出离婚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加30天的办理期。在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30天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在接下来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经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双方没有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还要办理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那么,离婚冷静期落地后,我市的实施情况如何呢?市民政局最新离婚数据显示:今年1月,102对夫妻申请离婚登记。在冷静期满后30天内,有65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1对夫妻主动撤销离婚申请,还有36对夫妻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视为“自动撤回”。与去年同期相比,实际办理离婚的对数占前来申请离婚对数比由去年的98%下降至了64%。由此可见,“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对冲动离婚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李正华介绍,就他多年工作经验来看,目前90后夫妻离婚占比达到60%以上,多数夫妻属于误会、口角导致的冲动离婚。实际工作中,每年总有几对夫妻因一时冲动申请离婚登记,由于双方情绪激动,工作人员劝解无效。但第二天,之前还无比肯定要“分开过日子”的夫妻俩又赶来办理复婚。“离婚冷静期大大减少了这种冲动型夫妻的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对防止冲动离婚,维持家庭稳定起到了重要的缓冲作用。”李正华说,民法典提出冷静期,看上去是为离婚增加了一个程序性的小限制,但是能为冲动性离婚泼一盆冷水,让夫妻双方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