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吴建平
作者: 王虹 文/图
来源:
日期:2018-06-07
做群众贴心的“和事佬” ——记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吴建平
说起吴建平,广济镇和剑南镇的群众都会纷纷翘起大拇指,称赞他是一个既懂法讲理又心细重情的人民调解员。面对群众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作为当地人民调解员的他,因为善于“攻心”,那些犹如“死结”的难案到他手里也终会松动打开,经常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吴建平自2012年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先后调解纠纷达500余件,无一起因调解不成功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法上访事件。日前,吴建平因工作业绩突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贴近群众 以诚感人 今年30岁的吴建平虽然年轻,但却是一名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老调解员”了。在他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7年中,他归纳总结了“法律释明、道理讲明、事实摆明、责任划明”的“四明”十六字人民调解工作方法用于指导调解工作,使所调解的案件都能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上公正公平调解。 2015年2月的一天上午,广济镇辖区内一企业200多名农民工和施工人员围堵昆山大桥,导致交通堵塞,车辆无法通行。部分农民工情绪激动地反映企业拖欠工资270万元,希望政府给一个说法。吴建平得到消息后,考虑到临近年关,必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才能确保社会稳定和谐,他便立即启动调解程序,迅速调查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在调解现场,因为该事件涉及三方当事人,涉案农民工人数众多,加之很多农民工是外地人急着回家过年,调解过程中,部分农民工情绪缴动,声称不给工钱就要走极端。鉴于当时场面十分混乱,吴建平和其他工作人员首先耐心地安抚农民工情绪,向农民工普及合法维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劝导农民工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并希望大家平复心情,坐下来冷静处理问题。随后,吴建平牢牢抓住三方争议焦点,反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厌其烦地进行利弊分析。经过将近15个小时的沟通协调和法律宣传解释工作,最终在当天晚上9点三方成功达成协议,一场行将激化的群体性纠纷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中得到了有效化解,还依法解决了200多名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和实现。 行家里手 以理服人 “感谢你的耐心调解,让我们双方都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2018年5月的一天,在一起医疗纠纷得到圆满调解后,医患双方对调解员吴建平由衷地说道。 2018年3月,我市一名患者周某因输尿管结石到我市某医院就诊,做完手术后周某出现了多器官功能衰竭,医院立即安排转院治疗,后经治疗周某得以康复。随后,周某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要求院方赔偿从而产生纠纷。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吴建平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了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并做好调查笔录,经医患双方要求进行了医学鉴定。今年4月初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调解中周某情绪激动,要求医院承担完全责任,赔偿人民币10余万元。吴建平耐心为其讲解了医疗纠纷疾病参与度的问题,周某情绪才慢慢平静下来。在随后进行的两次调解中,吴建平又反复向院方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院方告知义务的规定,表示院方应对此次事故负一定的赔偿责任,同时向患方周某讲解双方法律责任的分配情况,双方对此表示了认可。吴建平又通过情、理、俗等方面的劝说,使双方的态度逐渐平和,正是由于吴建平耐心、及时的调解,才让这场医疗纠纷得以顺利的解决。 群策群力 开创调解工作新局面 在工作实践中,吴建平认识到,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仅凭他一己之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群策群力共同参与。于是,他在2016年至今担任市司法局基层股股长期间,通过不断强化行业调解网络建设,从而形成了镇村有人管,业务有人抓的调解工作格局,为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调解队伍;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大排查活动等,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吴建平的指导下,2017年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852件,预防纠纷210件,受理矛盾纠纷2872件,调解成功2826件,协议涉及金额1227.68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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