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培训学校非法收集学生个人信息近9万条 经营者被行政处罚
作者: 吴思涵     来源:     日期:2018-03-15    

本刊消息 去年,绵竹消委会接到德阳12315转交的群众举报电话,称绵竹某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在开展课程培训中,为推销培训业务,增加培训生源,了解潜在培训对象学习状况,在未经学生和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德阳市、绵阳市部分中学包括学生资料、身份信息、考试成绩、家长电话等个人信息。以此方式联系学生推销培训,获取利润。

随后,绵竹市消委会立即启动“诉转案”,绵竹市工质局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被举报的文化艺术培训学校自2013年起开始从事中小学课程培训。在开展课程培训中,经营者为推销培训业务,增加培训生源,于2013年至2016年期间,在未经学生和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德阳市、绵阳市部分中学包括学生资料、身份信息、考试成绩、特长爱好、家庭住址、学生和家长联系电话、家长职业等个人信息共89354条,其中学生资料、成绩等个人信息80088条,学生和家长联系电话共9266条。据经营者陈述,上述个人信息是从参加课程培训的学生处无偿获取的。

不仅如此,该培训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咨询部还制定了《奖惩方案》、《陌拜电话邀约方案》、《电话邀约说明》和《电话邀约单》等工作方案,将上述收集的部分学生及家长联系电话分发给职员,在未经学生、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安排职员通过拨打陌生拜访电话进行营销推广,邀请学生来校参加学科培训,并制定《奖惩方案》,按拨打数量对职员进行考核。因当事人未对生源进行分类统计,当事人因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招收的学生数量无法统计,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违法行为。对此,绵竹市工质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个人信息侵权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消费者维权的难点在于判断个人信息是通过什么渠道被泄露的。本案是通过举报人举报明确锁定了个人信息来源和传播渠道,明确了侵权责任人,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维护了消费者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益。同时“诉转案”机制的启动,加大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