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低保上调 4万人受惠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3-09-06
本刊消息 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让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我市从2013年1月1日起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镇低保由280元每月提高到320元每月,每月提高了40元,增幅达14%;农村低保由1700元每年提高到2000元每年,每年提高了300元,增幅达18%。五保供养中集中供养由260元/人/月提高到350元/人/月,提高90元,增幅达35%;分散供养由200元/人/月提高到250元/人/月,提高50元,增幅达25%。
为做好此项工作,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足额安排此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的提标资金。经测算,我市提标后全年需城乡低保资金6800万元,农村五保供养需1302.06万元,提标后需增加财政资金1015万元,所需资金中城乡低保资金无需增加预算,农村五保供养增加301.764万元,增加部分纳入2013年调整。此次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惠及我市4万人左右的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人员,将更加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绵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