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人快看!6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
作者:     来源:今日绵竹     日期:2025-05-30    
6月即将到来

又有一些新规将实施

哪些与你我有关?

我们的生活又将迎来怎样的变化?

快来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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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规

 

▶ 全国首个落地!《四川省好住房评价标准》6月1日起实施

近日,《四川省好住房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发布后,全国首个落地的地方性“好房子”评价标准,标志着四川在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方面迈出关键一步。《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并将进行项目评分,把住房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标准》的实施将推动开发商从“达标建设”转向“品质竞争”,为消费者提供透明、科学的选房依据。

 

▶ 6月1日起,电子耳蜗植入术+人工耳蜗纳入四川医保

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将电子耳蜗植入术和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电子耳蜗植入术”和直接用于手术的医用耗材“人工耳蜗类(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正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乙类管理,患者单例治疗费用将从20余万元降至3万元左右。

 

▶ 让废旧动力电池“变废为宝”,四川办法来了!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据悉,《办法》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聚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活动的各个环节,通过区域中心建设、回收利用规范等举措,让废旧动力电池“变废为宝”。

 

▶ 6月1日起,四川工伤保险就医有变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费用结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在就医管理方面,《办法》对工伤职工可能涉及到的急救抢救、省外受伤治疗、旧伤复发、长期门诊治疗、工伤康复、转诊转院等情形的就医流程作了明确规定。在费用结算方面,《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应当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规定,联网结算参照就医地标准执行,手工报销参照参保地标准执行。工伤职工急救、抢救期间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产生且单独列支的空调费纳入基金支付。

 

▶ 《成都市体育发展条例》6月1日起施行

近日,《成都市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对于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条例》以立法形式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其中,在校期间参加体育锻炼不少于一小时。此外,还明确新建公办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应当与教学、生活区域相对独立或者隔离。场地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公开向社会开放的办法,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优惠。

 

 

▶ 攀枝花生育新政12条,6月1日起施行

近日,《攀枝花市“五位一体”生育友好集成改革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出台,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真金白银的“养娃红包”是《措施》一大亮点,其中明确,对在攀枝花市助产机构建卡并分娩的攀枝花户籍孕产妇给予1000元/人的优生补贴;对进行辅助生殖成功受孕并按政策生育的攀枝花户籍孕产妇给予一次性5000元辅助生殖补贴;对攀枝花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内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攀枝花户籍家庭,由政府补贴二孩家庭1.5万元,补贴三孩家庭2万元。

 

全国新规

 

▶ 我国首部学前教育法,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国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幼儿园要科学实施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的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课程。

 

▶ 6月起施行,中小企业“钱袋子”更有保障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 6月1日起施行,填补我国快递包装治理制度空白!

2025年6月1日起,《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施行,填补了我国在快递包装治理上的制度空白。修改后的《条例》增加一章,作为第六章,章名为“快递包装”,包括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五条。明确鼓励在快递经营场所和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其他适当场所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设备;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通过积分奖励、寄件优惠等方式引导用户重复使用包装物。

 

▶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新规实施,明确人脸识别应用边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基本要求和处理规则、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规范、监督管理职责等作出了规定。其中明确,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

 

▶ 6月30日起,公立医疗机构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 6月1日起,中国对这5个国家试行免签政策

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巴西、阿根廷、智利、秘鲁、乌拉圭5国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入境。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来华签证。

 

▶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施行

2025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施行。《条例》从这些方面完善了相关制度:一是规定对违反法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生态环境的植物新品种,不授予品种权。二是规定除销售、推广行为丧失新颖性外,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依据播种面积确认已经形成事实扩散的,以及农作物品种已审定或者登记2年以上未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视为已丧失新颖性。三是加强对授权品种的名称管理,增加不得用于品种命名的情形,并明确授权品种名称不符合命名规定的,责令更名,拒不更名的,宣告品种权无效。

 

▶ 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实施,引导自然人网店健康规范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管理规范》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平台入驻、运营、退出和数据报送等方面的要求。一是统一入驻标准。在入驻环节,按照最小必要原则,明确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时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采集信息的范围,便利自然人网店市场准入。二是统一运营规则。在运营环节,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运营检查、网店展示、信息公示、消费者投诉、合规管理、权利救济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督促自然人网店依法依规经营。三是统一退出机制。在退出环节,细化落实法定信息公示要求,强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统一数据报送标准。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的信息记录保存要求,以及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数据的要求,为网络交易智慧监管奠定数据基础。

 

▶ 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通知》要求,供应链核心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理共担供应链融资成本,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或不当增加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明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应在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1年。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多样化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支持供应链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贷款及基于订单、存货、仓单等动产和权利的质押融资业务。

 

▶ 新修订《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实施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修订发布的《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于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原《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办法》修订突出促进导向,增加餐饮业对外交流合作、数字化发展、标准制修订、地方特色餐饮培育等方面的鼓励性条款,引导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内部管理、提醒提示、供餐环节、消费场景等角度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食品浪费要求和鼓励性措施,优化调整经营管理有关要求。同时,完善相关主管部门职责表述和执法衔接条款,增加促进行业发展、制止餐饮浪费和安全生产等有关内容。

 

▶ 进一步推进与国际标准接轨,这项新修订办法施行

2025年6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施行。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所采用国际标准的范围和采标主体的范围。二是建立国际标准全过程跟踪机制。三是明确采标国家标准制定周期要求。四是强化版权政策要求。五是完善采用国际标准监督和纠错机制。

 

▶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国家标准施行

由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GB/T 45255-2025)国家标准于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从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表示方法及含义、评价周期、评价验证、评价应用等方面,规定了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技术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应用提供参考,对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 《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6月1日起施行

2025年6月1日起,中国气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施行。《办法》以“敏捷治理”为重要原则,尊重人工智能发展规律,坚持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立法定位。《办法》围绕数据开放、算法模型研发和应用场景赋能等提出了具体政策支持和促进措施,加强人工智能与气象监测预警、预报预测、数值预报等领域深度融合应用,构建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场景。同时对气象主管机构参与国际气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的发展和治理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