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市全面启动电动二、三、四轮车临时备案登记工作
作者:尹翔 文/图 责编:唐敏 美编:姜世琼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4-11-11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自11月初开始,我市全面启动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三、四轮电动自行车临时备案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已发放临时备案牌照上千个。

11月8日上午,记者在市公安局汉旺分局和交警大队车管所等地看到,不少二、三、四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正有序排队,进行车辆备案登记。

“以前没有牌照上路,总担心被查处。现在通过备案登记上牌,今后3年内都可以合法上路,我们不仅安心了,安全也得到了一定保障。”经过检查、登记等程序后,驾驶员刘春燕成功领取到了临时备案牌照。

据悉,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未获得CCC认证等情形,不符合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车)和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都需要进行备案登记。驾驶员需到临时备案登记服务点交验车辆,并出具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资料办理临时备案登记。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资料不齐全的需签署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资料、查验车辆后,发放四川省公安厅统一设计的临时备案标识。而已取得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白底红字号牌)的车辆所有人,需在2025年6月前进行信息完善备案登记。已备案登记的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悬挂临时备案标识,允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通行,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分别在各镇设立了免费上牌点,对二、三、四轮电动自行车数量进行摸排并登记,做到'底子清、数据明'。该项工作将持续至12月底。”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此次临时备案登记不是注册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主要目的是掌握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数量等基础信息,为查处违法企业、稳妥淘汰更新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打好基础、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