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人注意!这条推文很重要,事关你的医保......
作者:     来源:今日绵竹     日期:2023-09-18    

致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的

一封信 

 

绵竹市参保群众:

您好!    

我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我市每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占比不足筹资总额的1/3,例如:2023年度参保人员国家公布的政府补助是640元/人·年。有国家做后盾,保障能力强、覆盖范围广、社会认可度高,是关系千家万户健康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一年保障一年,所有人均可参保,待遇保障期内可享受医保多重保障优惠政策。

01.

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465元/人·年(其中基本医疗保险380元/人·年,补充医疗保险85元/人·年),第二档565元/人·年(其中基本医疗保险480元/人·年,补充医疗保险85元/人·年),居民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自愿选择档次、险种参保缴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大中专(职)院校学生缴费标准:410元/人·年(其中基本医疗保险380元/人·年,补充医疗保险30元/人·年)具有我市户籍的特殊人群参加居民医保,由主管部门统一登记,并按照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或定额补助。

02.

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居民,可补缴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用,但有6个月待遇等待期,参保年度7月1日后不再进行补缴。

03.

医疗待遇

 

(一)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75%,报销限额为:按一档享受医保待遇的为100元/人·年;按二档享受医保待遇的为200元/人·年。

(二)住院待遇。

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报销金额=(符合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符合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住院总费用-自费费用-乙类费用×乙类费用先行自付比例。

参保居民因病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我市同等级医院标准执行。异地就医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按照有效备案类型享受相应的异地就医待遇。未按规定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其住院起付标准在我市同等级医院起付标准基础上上浮50%,报销比例在同等级医院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

(三)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由居民医保基金出资,个人不缴费。待遇期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扣除居民医保报销金额后,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023年为16125元,每年动态调整)部分,分段计算、累加给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报销比例如下:20000元(含)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元以上至60000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为65%;60000元以上至100000(含)部分报销比例为75%;10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5%。经主管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纳入救助范围的具有德阳市户籍的孤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在各分段比例上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身份的,只按一种身份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四)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患者的住院医疗、住院分娩、特殊疾病门诊、门诊特定项目、普通疾病门诊等医疗费用累计报销额不得超过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其标准为:一档15万元/年,二档20万元/年。

 

参保咨询电话

 

绵竹市医保局:0838-6901344

绵竹市税务局:0838-6906191

 

镇(街道)参保热线

剑南街道办:0838-6017206

紫岩街道办:0838-6901469

新市镇:0838-6503345

清平镇:0838-6370016

广济镇:0838-6680838

富新镇:0838-6406040

麓棠镇:0838-6251285

汉旺镇:0838-6309075

玉泉镇:0838-6672006

九龙镇:0838-6254619

什地镇:0838-6490155

孝德镇:0838-6593734 

 

请别再犹豫,快速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