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绵竹市拘留所深化“枫桥经验” 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作者:唐玉青 王平 责编:唐敏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3-07-17
绵竹市拘留所不断深化新时代 “枫桥经验”和对“公安枫桥经验进监所”内涵的认识和理解,坚持教育、引导、疏导的基本方针,帮助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他们充分发挥拘留所教育感化阵地优势,通过政策引导、沟通协调、公检法联动等方式,帮助双方当事人消除矛盾,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公安监管力量。 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近日,出所人员许某为拘留所送来一面书有“人民的好公仆 人性管理 以情服人”的锦旗,感谢拘留所人性化管理,关心其生活,倾听其诉求,帮助调解其与前妻的经济纠纷,增进许某与儿子的亲子关系。 今年6月,被拘留人员许某在与前妻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决,被绵竹市人民法院送至绵竹市拘留所。入所后,管教民警通过谈话了解到许某与前妻离婚多年,儿子跟随母亲生活,双方当事人性格都较为强势,前妻以许某未及时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许某探视儿子,许某又因探视儿子被拒而心生不满,拒不支付抚养费。随后,管教民警根据双方矛盾焦点开展了法律宣传教育,告知许某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以夫妻婚姻关系的结束而结束,也不能以探视被拒为由中断支付抚养费,引导其转变思想,帮助其分析违法成本,并借助许某朋友的力量,耐心规劝。 通过多方努力,最终许某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履行义务,支付了拖欠已久的抚养费。 发挥监所教育转化职能,化解互殴纠纷和合同纠纷 今年6月25日, 绵竹市拘留所成功化解一起因积怨产生的矛盾纠纷。此前的几天,被拘留人员周某,酒后与同村郑某发生矛盾,继而发生互殴行为,被公安机关送至绵竹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11日。 经了解,周某兄弟陈某多年前在夜间行车,因天黑路窄与郑某发生擦挂,当时郑某索要了100元修车费,周某在未了解事情全貌的情况下单方面认为郑某瞧不起残疾人并心生怨恨。 进入拘留所后,周某情绪激动,自我意识强,管教民警通过多次沟通了解到周某虽性格执拗,办事认死理,但却是一个无不良嗜好、勤劳朴实的农民。为做好周某教育转化工作,管教民警从情理、事理方面进行引导,告知周某“拳头”不能解决问题,酒后无意识更不是激化矛盾、出手伤人的借口。最终,周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同时,拘留所积极联系玉泉派出所民警进行调解。在派出所、拘留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矛盾双方握手言和,一桩因积怨而产生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 像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自今年3月以来,绵竹市拘留所调解包括打架斗殴纠纷、合同纠纷等13件。 这些群众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大多数都因为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等小事引起 , 绵竹市拘留所从源头上消除化解,不会让小问题演变成为大冲突。 绵竹市拘留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在众多矛盾中寻找共性形成工作机制,重点开展普法教育和诚信教育,提升在拘人员的法律意识,为社会稳定贡献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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