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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棉花”体内留近5年 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 结局:承认损害与院方无关 患者公开 ...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2-10-11
缘起:“棉花”体内留近5年 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
结局:承认损害与院方无关 患者公开致歉医院 近日,我市什地镇一对患者夫妇来到市人民医院,向医院公开致歉,为其处理纠纷中不合法的过激行为表示道歉,并恳请社会理解和消除对院方的误解。 ◆事件回放:患者将院方告上法庭 原来,什地镇绵河村16组黄天琼于2007年查出患了直肠癌,当年10月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了手术。两个月后,黄天琼办理了出院手续。不久后黄天琼经常喊身体疼痛,一直靠药物维持。后来,其丈夫庞龙安无意中发现妻子手术部位有异样。直到2012年春节后,庞龙安带妻子到市人民医院就诊,要求对妻子伤口内是否留有异物进行检查。该院进行了病理检查,报告提示:黄天琼体内的异物是变性了的植物纤维,经对比,考虑是棉花。庞龙安则要求医院对伤口内异物给个说法并予以赔偿。 对此,市人民医院称,医院从1995年开始,手术室就不使用棉球消毒;患者术前、术中和术后使用物品均经过严格核对,且病例中有记录;“手术后患者来医院住院3次,腹部及会阴部切口愈合良好,手术后3年多未述有特殊不适,说明不存在异物可能。”院方认为,黄天琼发现缝合处有包块及包块腐烂后,先后在成都和绵竹其他医院接受治疗,同时自行在家换药半年之久,其溃烂处“棉花样”物质不排除为其他来源。 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期间,情绪激动的患者家属一度来到市人民医院大门口,对医院进行围堵。 ◆最新进展:患者向医院公开致歉 随后,经医患双方多次进行协商处理后,9月19日,患者向院方写来了公开致歉书。患者对其在处理纠纷中不合法的过激行为表示道歉。致歉书中称,医患双方发生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后,黄天琼将医院告上法庭。诉讼中,法院提出黄天琼无证明院方存在医疗过错的证据,应做司法鉴定。医院提出愿意出资协助患方完成医疗鉴定。但其体内有棉絮状物质是在其伤口裂开后发现的,鉴定机构因此无法作出科学鉴定。随后,患者黄天琼向媒体求助,反映不实情况,给医院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患者黄天琼、庞龙安曾两次聚众在院门口散布不实言论,再次给医院带来不好影响。 目前,患者承认其损害结果与医院无关,对院方妥善处理纠纷表示感谢。致歉书称,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院无关,患者对其过激行为向医院公开致歉,请社会理解和消除影响。致歉书同时称,患者状告医院时,市人民医院院方本着社会和谐,在不能证明是否是院方责任的情况下,院方主动积极协调,在法院的主持下,对患者给予适当人道主义帮助和关怀,妥善处置双方纠纷,患者对院方妥善处理纠纷表示感谢。致歉书最后有庞龙安亲笔落款并按手指印画押。 ◆院方:渴望正面、理性的声音 在市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中,本着自愿的原则,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此,患者黄天琼、庞龙安状告市人民医院医疗争议事件告一段落,医患达成协议,实现了和谐共处。虽然已解决此次医疗争议,但院方却有了忧虑。 现在存在一种现象,医患双方一旦发生纠纷,在责任不明的情况下,患方立即大闹医院,要给说法,而医院作为一个政府公益性组织,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往往被迫妥协,要么赔钱、要么道歉。看似社会和谐了,但是却助长了一种不良社会风气,这不利于医患关系走上正常的轨道。 “发生医患纠纷时,渴望社会多一点正面的、理性的声音。”院方有关负责人说,医患纠纷的处理要走上正常的轨道,需要正面的、理性的声音,改变闹一闹就可以得到赔偿、道歉的映象。同时,发生医患纠纷时,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解决,医院努力做好工作也可以赢得患者的良知和社会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