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发放程序有变
作者:王平
来源:
日期:2012-09-07
本刊消息 9月4日,记者从市畜牧局获悉,我市今年对农户饲养能繁母猪资金补贴发放程序有变,由原来的镇乡先预领垫付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再到畜牧部门上报各地饲养头数,变为现在的先全面登记统计能繁母猪数量,再经过核定后拨付补贴资金。
农户饲养能繁母猪补贴范围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每头的补贴资金为100元,由中央财政负担60%,地方财政补贴40%。饲养能繁母猪补贴登记时间从即日起到9月14日止。要求村上统计人员到农户饲养的圈舍中实地清点养殖户饲养的能繁母猪数量,统计人员和饲养户要在统计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对于不配合统计人员实地清点饲养数量的,将不列入享受国家对饲养能繁母猪补贴范围。要做到见猪、见统计人员和饲养户、见猪的耳标、见张榜公布等“四见”。组、村、畜牧站、镇必须层层签字确认统计数据,并在村组的公共区域进行公示。经过确认无异议后,最后经过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定签发补助资金。并且要求调查农户的姓名与饲养农户的姓名一致,才能通过财政部门的“一卡通”形式拨付到农户的卡上帐户。 据悉,这一举措是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给予补贴,保护母猪生产能力,提高生猪出栏率,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猪肉供应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