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在我市试点
作者:肖 勋
来源:
日期:2012-08-10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在我市试点
对象:农户和专业合作社 方式:先建后补 标准:项目的30% 本刊消息 日前,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从今年起,国家正式启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我市作为全省15个试点县率先开始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该项目将通过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扶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储藏、保鲜和烘干设施,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 据了解,“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扶持对象为农户和专业合作社,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奖补范围主要为优势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产业带主要农产品储藏、保鲜、制干、分级、包装等设施建设。奖补标准不超过设施平均建设造价的30%,每个农户每年申请建设的奖补设施不得超过2座,每个专业合作社每年申请建设的奖补设施不得超过5座。 “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经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按照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由农业部印发)联合验收合格后,再由市财政局向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兑现奖补资金。”市农业局经作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项目的奖补方式将一律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据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是指对初级农产品进行简单的物理处理,包括产后净化、分等分级、烘干、预冷、储藏、保鲜、包装、商品化处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