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首起盗窃国家财产案件审结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2-07-20    
  本刊消息 7月17日上午,今年我市首起盗窃国家财产案件在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举证,被告人邓某于今年1月3日晚到2月11日凌晨期间,先后共6次到汉旺新城兴业路路段,采用撬砖、剪线等方式盗取路灯电缆线175.38米。经市物价局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人民币7103元。
  被告人邓某盗窃电缆线的行为,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邓某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经审理,被告人邓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判决,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赔偿汉旺镇人民政府经济损失7103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一切非法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行为,我市公检法机关都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