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两项制度”给市民吃下放心消费“定心丸”
作者:李露平 文/图 责编:李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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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1-01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推行了消费者环节经营首问和赔偿先付两项制度(简称两项制度),给市民吃下了放心消费“定心丸”。目前我市已公示授牌步步高超市、尚品德龙超市、乐易隆超市3家示范单位。
据悉,消费者环节经营首问责任制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赔偿先付制度是指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由拒绝赔付,以及因销售者或服务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 步步高超市是我市消费者环节经营首问和赔偿先付两项制度示范单位之一。目前,该超市共有4处场地租用给了其他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条款)。“我们已经正式推行实施消费者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两项制度,希望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步步高超市行政主管胡云飞告诉记者,对于经营者来说,在两项制度的约束和压力的双重推动下,不仅要积极解决消费纠纷,还要做到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不断增强实体店的核心竞争力,赢得更多顾客信赖。 市民朱晓丽对两项制度的推行连连称赞。她说,一直以来,消费维权都是市民关注的民生话题。消费者环节经营首问和赔偿先付两项制度的实施,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合理解决消费纠纷的“一剂良药”,让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处理和无理拒绝赔付,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消费者环节经营首问和赔偿先付两项制度的实施,是我市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一个“政府搭台、商家唱戏、群众受益”共同打造的维权共治新舞台。“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加大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示范单位建设力度,大力建设集受理、调处、赔偿于一体的便捷化消费维权服务站,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切实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和谐、满意的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股长李庆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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