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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绵竹市历史》之打破“左”的束缚和改革的初步探索(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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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9-01
第七节 恢复人大政协和落实政策 “文化大革命”十年,省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未召开,“普选”停止,名为“革命委员会”的各级地方政府不经选举改由协商产生。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部停止活动,党的统战工作基本被取消。“公检法”被彻底砸烂,由“军管会”取而代之,公检法之间相互制约的功能完全丧失,侦审不分,陪审、会议等制度完全停止执行。1975年1月,由四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布以阶级斗争为纲,缩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文。凡此种种,使政治民主和法制黯然失色。特别由于“文革”中“清队”“一打三反”等阶级斗争运动持续不断,造成大批冤假错案。虽然在林彪集团垮台后,周恩来主持的“批林整风”运动中也曾对冤假错案进行纠正,但在当时情况下政策未能彻底贯彻,仍有大量冤假错案不能纠正。 “文化大革命”结束,要拨乱反正,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奋斗,恢复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落实干部、知识分子等方面的政策成为重大而紧迫的历史任务。1977年12月20日,全国政协四届七次常委扩大会议在京举行,标志着停止活动已达十多年的政协组织恢复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绵竹县政协委员会积极参政议政,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在县委召开的整党座谈会上,部分列席的政协常委发表了很多意见。 1978年2月27日,全国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于3月5日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7月6日, 绵竹县委发出《改选党的基层组织和召开社、镇人代会的意见》。要求凡是经过“一批两整顿”的社镇,均应在7月底以前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人代会,改选党的基层组织和社(镇)革命委员会。同时,对青年、妇女、民兵、工会、贫协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部署搞好整建工作。未经“一批两整顿”的社(镇)也应在1978年内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改选行政机构。农村大队、生产队原来设革命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的,应当按照《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有关规定,改为大队、生产队管理委员会,设正、副大队长和正、副生产队长。街道革委会改为居民委员会,设正、副主任。社、队企事业也应参照上述精神改变体制和职称。 1978年12月22日至25日,召开绵竹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到正式代表578名,列席代表25名(24日下午,与会全体代表听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公报录音,并于25日上午展开了讨论。同时,县委常委集中学习、讨论公报;县委副书记张理明召集各级各单位的负责人对公报进行了学习讨论),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任贵禄代表县革委作的《全县人民团结起来,紧跟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为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强调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速现代化建设的中心上来,“三大革命”一起抓,为实现新时期总任务而努力奋斗,号召全县人民坚定党的十一大路线,全面贯彻五届人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高速发展工农业生产,繁荣科学文化事业,胜利完成县委提出的三年规划任务,为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经过民主选举,由任贵禄任绵竹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徐新保、曾立基、张振江、刘津海、孙国秀、张方恺、许满德、尹建笑任副主任。委员包括介恒兴、王听如、王家让、白瑞、傅全忠、江新华等32人。高侯海任县人民法院院长,肖维元任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78年4月24日至26日,县委召开组工会议,各部门分管政工的参加,着重研究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同日,成立县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办公室,马守先任主任,李国丰任副主任。并于4月27日再次下发文件通知。据此精神,截至5月7日,全县除外迁外逃外。这次实摘帽58人,还有7人因材料不清尚未宣布。 中共绵竹市委党史办公室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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