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绵竹】记者调查:醉驾入刑十年 我市实施效果如何?
作者:周韵 文/图 责编 唐敏      来源:     日期:2021-08-24    

  “以前觉得自己喝了酒,车开慢点就没事,现在却被交警逮个正着,以后我再也不会以身试法了。”今年7月,市民刘先生因醉驾被交警现场查处,得知要被吊销驾驶证,并且还将面临刑事处罚时,心存侥幸的他后悔不已。

2011年5月1日,我国正式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范围。严格的法规,可谓对机动车驾驶员安上了“高压线”。十年过去了,酒后驾车的情况到底有没有得到控制?交警部门严查严处之下,又带来哪些改变?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醉驾入刑

“喝酒不开车”理念深入人心

8月20日晚上8点,市民周旭东与朋友在餐馆聚会,大家在推杯换盏中谈笑风生,醉意渐浓。不过,周先生却滴酒不沾,因为他肩负着将朋友们送回家的责任。“现在查得严,女儿也经常提醒我不能酒后驾驶。”在周先生看来,喝酒不开车不仅要成为个人的一种良好习惯,而且也需要身边人的提醒和监督。

晚上9点30分,在城区一家大排档门口,记者看到,一辆黑色小车内,坐着三名满脸通红的男子,驾驶员则是一名年轻女子。“我们三个都喝酒了,知道不能开车。”后排一名男子指着女驾驶员笑着介绍说,“留小妹没喝酒,让她开车”。

家住城东新区的王建从事销售工作,平时应酬很多。下班之后,他总是先把车停放到车库,然后再打车赴宴。“为了不扫大家的兴,我今天专门没有开车来,一定陪你们喝开心。”这是王先生经常在开席前说的话,这一做法也赢得了客户的尊重。

采访中,记者发现,酒后不开车的良好氛围不仅表现在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少企业对禁止职工酒后驾驶也有着严格规定。“ 我们公司还不定期邀请交警以案说法,大家‘酒后不开车’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了。”8路公交车驾驶员点赞道。

无视法规

仍有部分驾驶员以身试法

虽然“醉驾入刑”有效带动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驾驶员的守法自觉性也有明显提升,但受酒文化观念根深蒂固等因素影响,一些驾驶员仍抱有侥幸心理,不惜以身试法,饮酒甚至醉酒驾驶。

2020年10月16日凌晨,陈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F7EXXX的私家车,沿回澜大道往城东新区方向行驶,行至检察院时,因速度过快被交警拦下检查。

检查中,交警发现陈某某脸色红润,浑身酒气,交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但陈某某不仅不配合,还对交警拳打脚踢。随后,交警将其强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查。经查,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19.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陈某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绵竹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今年7月,陈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

今年6月8日,交警在年画村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拦下了一辆摩托车,并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3.6mg/100ml。“你真的是不长记性,处罚一次还饮酒驾驶。”当民警对驾驶员冯某开展进一步检查时,发现其不是第一次酒驾。2019年9月,冯某就因酒后驾驶被交警依法处罚。此次冯某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酒驾,他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今年7月2日晚上8点,陈某驾车经绵茂路时,被正在卡点执勤的交警拦下,发现其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交警当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按照相关规定,陈某驾驶证被吊销,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处予取保候审。“我以为到了周五,交警也放假了,才抱着侥幸心理上路。”经交警现场普法后,陈某后悔不已,并表示将以此次教训为例,再也不违反交通规则了。

酒驾“零容忍”

交警整治用力更用智

“我们强化了对夜间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让酒驾违法无处遁行。”据交警介绍,十年来,交警大队在改进工作措施的同时,将查处酒驾、醉驾作为日常执法重点,做到天天有检查,周周有行动。

“这位先生,请你对着酒精检测仪进行深呼吸,配合我们的检查!”8月21日晚上9点,在二环路,一辆白色小车快速向前行驶,交警立即上前拦下该车。经检测,该名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5.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细心讲解了酒后驾驶的危害。虽然该名驾驶员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依然逃脱不了扣12分、驾照暂扣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

据悉,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我市交警大队在严查严处的基础上,不断扩展执法范围,将警力全部投入一线,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整治、劝导力度;积极开展“零酒驾”示范镇(村)行动,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组织交警进行现场执法直播,引导公众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不定期联络新闻媒体邀请随警作战,对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曝光,不断提升管理和预防工作科学性,提高预防事故效率。

据统计,今年1至6月,我市查处酒驾324起,较去年同期减少86起,下降21%;醉驾15起,较去年同期减少8起,下降34.8%,酒驾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在我市各大酒店、饭馆附近,每天晚上都能看到身穿马甲的代驾司机。从过去的无单可接到现在繁忙工作,从侧面说明我市酒后不开车的良好风气和治理酒驾所取得的成效。

全民参与  

严惩严罚绝不手软

那么,酒后驾车如何才能治标又治本呢?记者采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市民。他们表示,杜绝酒驾,要将处罚与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需要立法、司法、普法等多层面密切配合,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法律意识,让酒后驾驶行为从“不敢为”,转变为“不能为”,最终达到“不愿为”。

1.持续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将查处范围由城市主干道向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背街小巷延伸,形成常态长效、全方位管理的工作机制,保持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杜绝“讲人情”之风。交警部门治理酒后驾驶要做到不论是谁,只要查出是酒驾,就必须依法处理。执法人员必须在处罚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严明的原则,切忌顾及面子、卖人情。

3.提高酒后驾车违法成本。驾驶员酒驾被查出,交警部门要依法处理当事司机,还可以将其所在单位纳入“连带处罚”。各单位加强联动,形成齐动员、齐管理,形成禁止酒驾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