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绵竹市历史》之“批林整风”和经济的恢复性增长(二)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8-05    

第二节 纠“左”使农业得以发展


1967年至1968年间,由于极左思潮的干扰,我国农业生产连续两年处于下降和停滞局面。当时,报刊上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批判所谓“三自一包(自负盈亏、自由市场、自留地和包产到户)”“四大自由(雇工、贸易、借贷、租地不加限制)”和“工分挂帅”。由于思想上的混乱和政治上的压力,一些地区减少或取消了自留地,限制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关闭农村集市贸易。“文化大革命”前农业战线发扬集体主义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先进典型大寨大队,在动乱中被树立为“继续革命”的典型。由于当时大寨大队大搞阶级斗争扩大化,“穷过渡”及批判所谓“工分挂帅”“物质刺激”的经验成为全国农村必须仿效的榜样,对农业生产产生了消极影响。

一、恢复正常的农业管理制度

1969年后,随着形势趋于相对稳定和各级革委会相继成立,各级领导管理机构相继恢复或建立。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先后召开了一系列有关农业的重要会议,初步落实党在农业方面的一些重要政策。1970年8月至10月,国务院在大寨、北京召开了北方地区农业会议。会议讨论了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措施和当时困扰各级干部的农村问题。会议虽然仍以“农业学大寨”为号召,但实际上却对当时流行的大寨的一些极左做法有所限制甚至否定。会议重申“农业六十条”等一系列曾被批判和废弃的行之有效的基本政策仍然适用,必须继续贯彻执行。这些政策规定初步扭转了“文化大革命”以来农村工作中的混乱状态,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极左思潮对农村政策的冲击,农村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又高涨起来。这些会议对于其他各领域、各部门纠正极左思潮,也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加之气候因素即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1970年的全国农业生产取得较大幅度的增长,基本实现了国民经济“三五”计划规定的各项指标。

1966年和1967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县公社各级干部大都被扣上“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对群众“管、卡、压”的帽子进行批判斗争。经济主义歪风盛行,财务管理混乱,正常的劳动制度被否定,代之以“突出政治、为公劳动、标兵工分、自报公议”的劳动管理办法。继后又改为“计时工分”,后来又全面推行“以阶级斗争为纲”“一学、二批、三大干”“大批促大干、大干促大变”“堵不死资本主义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步”等“左”的指导思想,指挥和管理生产。社员家庭副业受限制,一些生产队规定每户只养一只鸡。不准“五匠(即石、泥、木、瓦、铁五种工匠)”外出做工。

1968年,全县有90多个大队取消了生产队核算,由大队统一生产和财务计划,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负盈亏,并收了社员自留地、自留树竹。1972年,部分大队为解决大队核算与生产队之间的矛盾,试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年初确定各生产队的生产任务、生产用工量,生产费用金额,给生产队一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年终分配承认队间差别。

197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分配问题的指示》后,县委结合贯彻省委农业组“十二条意见(草案)精神”,突出抓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克服在劳动计酬上带普遍性的平均主义倾向,进一步解决好“按劳分配”和男女同工同酬的问题;二是认真清理和整顿社队财务,贯彻落实民主办社和勤俭办社方针和“三兼顾”原则。在分配上,大队对生产队实行“三定”(定工、定产和定投资),粮食由大队统一分配,较好地克服了原来产值由大队统一分配时“控高填低”“贫富拉平”的平均主义弊端,调动了生产队的生产积极性。生产队恢复了农活安排和农活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实行简易的“工种定额”分段确定作业组的生产任务,使劳动组合趋于正常,劳动记分逐步合理。1972年,县、社分别培训大队、生产队会计460余人,改进了财务管理制度,基本上刹住了“经济主义”挪用、贪污和铺张浪费之风。

1972年以来,随着绵竹县对“十二条”“六十条”的进一步落实,以及在栽培技术上,良种、壮秧和科学用肥等增产技术的推广应用,1973年全县粮食产量达到38,750万斤,比1966年增长33.8%;农业总产值7237万元,比1966年5122万元(按照1970年不变价计算)增长41.3%。1973年,公社各核算单位的账簿增设了储备粮食金栏,加强对储备粮食的管理,公积金一律实行专储存、专款专用。对新办的社队企业也建立了生产、财务管理制度。生产队的耕牛养役,固定专人负责,按牛确定养役工分,饲养草料数量及劳役负担任务。经县委批准,对规模较大的(100户以上)生产队划小规模。县上再次培训了社队财会人员,改当时的“中式记账法”为以钱、粮、物为主体的“收付记账法”,便于监督。

1973年5月5日,县委农工部在《关于当前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中指出,全县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批林整风”为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积极认真地贯彻党在农村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自留地”和“猪只奖励”等各项经济政策。二是加强劳动管理,比较好地克服劳动计酬上的平均主义和男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勤俭办社,民主办社的方针有了较好的贯彻。四是培养一支思想好又熟悉业务的财会队伍。

1973年7月9日,县委发布《关于1973年至1975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规划》提出发展农业生产的几项主要指标:粮食1973年要求总产达到38,200万斤,力争亩产过千斤;油菜1973年预计减产460万斤,亩产136斤;叶烟1973年预计减产182万斤,亩产96斤;生猪1973年底存栏量达到36万头;多种经营继续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三年内要求平坝地区发展以养猪、养蚕和利用水面养鱼等副业生产,山区积极发展茶叶、棕、漆、果、竹等经济林木,1975年全县多种经营收入达到1971万元,人平达到52元;农业机械化方面,到1975年全县机耕面积由1972年的4.2万亩,扩大到26万亩;机电灌溉面积由1972年的8万亩,扩大到保灌10万亩;绝大部分地区实现运输半机械化和部分地区机械化;脱粒、粉碎、加工基本实现机械化。县、公社都要健全和壮大农机修配站,以县农机站为骨干,制造修配设备,发展社队修配力量,逐步达到小修不出大队,中修不出公社,大修不出县。晚婚和计划生育方面,到1975年,要求青年晚婚面达到90%,计划生育面达到80%,把城市人口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农村15‰以下。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变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平整土地,改造低产田。二是兴修水利,广开水源。三是根治河流,除害兴利。四是植树造林,绿化全县。五是增施化肥。六是普及和提高良种。七是防治消灭几种农作物的主要病虫害。八是提高复种指数。九是各行各业支援农业生产。

“文化大革命”以来,特别是1975年和1976年党中央先后召开两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号召全国人民,尤其是农业战线学习大寨人的革命精神。1975年11月,县委通过总结全县农业学大寨的经验教训,围绕1977年把绵竹县建成大寨县的问题,向全县人民提出了“全党动员,大办农业,苦战两年,为把绵竹建成大寨县而奋斗”的行动口号。一个大搞以水、土、林、田、路、气综合治理的农田基本建设群众运动便蓬勃兴起。同时围绕当地农业生产,各社、队还开展了科学实验运动。1974年,绵竹县实现四级农科网化,即县设农科所,公社设农科站,大队设农科队,生产队设农科组。其中公社农科站25个,参加生产队51个,经营耕地14859亩,(中心实验组338人,实验田470.3亩);大队农科队223个,占大队总数的91%,参加人员2399人,有实验田3740.4亩;生产队农科组1322个,占生产队总数的73.9%。各级农科组织围绕当地当前生产,开展一定的科学实验活动。即种好三田(种子田、示范田、试验田)。

按照县委文件“出成果,出人才,出经验,出良种,出高产”的要求,对推动绵竹县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左”的影响,农村经营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平均主义、财务混乱的现象。农业生产上搞瞎指挥,不顾本地自然条件,强行推广“双季稻”“玉米连作稻”等,1972年至1977年的六年间,全县平均每年种双季晚稻40509亩,亩产仅两三百斤。有的田块甚至基本无收,最多的1976年双季晚稻面积达到84962亩,平均亩产仅172斤,一年三熟亩产仅七八百斤,而当年的稻麦两熟,亩产一般都在千斤左右。因此群众说“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到1976年,绵竹县水稻亩产仅440斤,相当于1951年438斤的水平,玉米亩产仅324斤,比1965年低30斤;红苕亩产仅194斤,比1965年低188斤。社员年人平均收入79.6元,是1966年以来十年中最低的一年。

二、水产事业的发展

绵竹县江河、泉埝、塘库较多,水面分布亦广,加之气候温和,水质清洁,利于天然浮游生物的繁殖,给鱼类的繁殖生长提供了有利条件。天然繁殖生长的鱼类有:鲤鲫、桃花斑、细鳞鱼、鳅鱼、鳝鱼、白跳等。渔业生产主要靠江河捕捞,一般是农民于农闲时业余垂钓、网捕、拦、扎,农民偶有利用冬田之蓄水放养鱼苗者,数量较少。至于专业渔船饲养鱼鸦捕鱼的仅板桥等有渔船几只,从事捕鱼工作。因此在1957年以前渔业生产几乎是空白。

1957年到1963年,农水部门贯彻中央“鱼苗、鱼种的就地繁殖,就地培育,就地放养”的水产方针,先后派出人员到绵阳专区举办的水产技术班学习,回县后,利用民乐水库(今土门、西南两镇交界处)、汉旺柏林水库、遵道公社太平水库和马尾、西南等十多个塘、库养鱼,繁殖鱼苗。1959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民乐水库建立“绵竹县渔场”。至此绵竹县渔业生产才有了一个开端。196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新市乡金兰村水产繁殖试验站改名为“绵竹县鱼种站”。全县草鱼、花鲢、白鲢做到自繁自养,成了绵竹水产养殖的当家品种。1973年,鱼种站繁殖的鱼苗达146.3万尾,不但供应县内,还支援临近县市。

1969年3月,鱼种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成立鱼种站革命领导小组,何世寿任组长,王德全任副组长。1974年党中央指示“要实行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渔业大有可为”。在县委的重视下,将发展渔业列入全县生产计划,要求各公社大力发展鱼类养殖。1974年冬,富新五大队、拱星十大队、清道一大队、广济四大队组织力量,自筹资金新建专业鱼池36亩,随后清道五大队、齐福、观鱼公社也陆续兴建鱼池。1975年,县人民政府在支农经费中拨出12000元扶持乡村修建鱼池。富新五大队已建13亩扩建7亩,清道一大队原建11亩又建6亩,拱星十大队已建5亩又建10亩,齐福九、十大队原建9亩,扩建6亩,共增加鱼池29亩。5月,在绵阳地区鱼种站引进莫桑比克罗非鱼2万尾在鱼种站放养,此鱼繁殖力强,生产快,夏收季节,可一个半月繁殖一次。

1975年至1978年,在石亭江沿河筑防洪堤,拦隔洪水泛滥,开辟了大量河滩地,为兴建鱼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沿江各公社在水利部门的支持下,积极筹集资金,组织力量,在鱼种站的技术指导下修建鱼池300亩,其中玉泉乡200亩、观鱼乡100亩。

1976年,鱼种站采取人工授精青鱼卵60余万粒,孵出水花苗40余万尾,培育3寸以上鱼苗2万多尾。1977年,县水产干部吸取外地经验,试养稻田鱼,选用适宜稻田养殖的丰鲤和本地鲤、鲫鱼品种,试养结果,亩产最高达65斤,一般18斤。并举办稻田养鱼技术训练班,先后培训100余人,并指导富新、什地、广济试养,共放养10余亩。

绵竹县的水产事业,人工养殖自1958年引进花白、草鲢鱼进行繁殖试验示范起,到1971年经受了“左”的错误影响和“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生产无法进展,成鱼量很少,市场供应紧张。1972年到1977年,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1975年县革命委员会转发了《关于水产工作意见》,重申了关于“谁所有、谁经营”的跨队、跨社水面协商经营和“谁放养、谁捕鱼”等政策原则,逐步解决了水面经营权。对偷盗破坏优良鱼种的罪犯绳之以法,又对水产机构充实了力量,建立了水产党支部加强领导,水产科技又在繁殖、杂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因而渔业生产有了较快的发展,成鱼产量每年大幅度增长。

三、畜牧事业的发展

绵竹县的畜牧业主要是养猪。长期以来,农民在养猪上积累了一些经验,如“就地留母,异地选公”的种猪选配方法。1956年,为了搞好种猪选育,对全县种猪进行了鉴定,选定了健壮合格的种猪进行配种。1959年到1970年,先后从绵阳、内江、荣昌等地引进内江狮子头种猪、荣昌白猪以及在黄许种猪场、省畜科所引进丹麦长白猪、英国巴克夏猪与本地猪进行经济杂交。通过试验,以长白公猪与本地母猪杂交优势明显,受胎率、出肥重都较本地猪高,实现了公猪良种化、母猪本地化、配种人工授精化,饲养技术推行了仔猪早诱食、补全料、抓旺食的补食技术。育肥猪改“吊架子”为“一根笋”的喂养法,在饲料上逐步推广了配合饲料,根据猪只不同发育期,科学配置各种饲料,再加上生长雌激素制成的添加剂,对加快育肥和增重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疫病的防治改变了农民“猪病没药医”的老观念,开展了群众性的预防工作、消毒清圈和药液预防注射,基本上控制了猪丹毒、猪瘟、仔猪副伤寒、猪肺疫等传染病。对一半疫病初期以中兽医为主采用中药和草药治疗。兽医协会一些有经验的老兽医总结研制了60余个验方。后期中兽医与西兽医技术结合,能更好地防治猪只疫病。

由于畜牧兽医技术的不断提高,绵竹县耕牛的保健得到很大提高,猪只生产、仔猪年繁殖量达到80余万头,年肥猪出栏达到30余万头,家禽的生产特别是养鸭也有大量的增加。

四、农业病虫害防治

绵竹县首先运用了测报技术、灯光诱测、食物诱测,进而采用二化螟性诱素作大田测报。通过预测掌握病虫发生规律,发出预报,从而有针对性的适时防治。农药采用化学农药有“六六六”“二二三”“乐果”、杀虫醚、杀虫双、杀螟松、敌敌畏、稻瘟灵、富士一号、多菌灵、托布津、西力生、赛力散,还有剧毒农药等。根据作物和不同虫病采取喷粉、喷雾、调制毒土配制药液和波尔多液石合剂浸苗等方法施治,或用土农药施治。

利用生物、微生物治虫,1977年推广“杀螟杆菌”“青虫菌”“白疆菌”防治螟虫、稻苞虫、粘虫、菜青虫。1977年全县大搞“育蜂治虫”人工繁蜂、大田放蜂防治虫害。使用“井冈霉素”“庆大霉素”等防治农作物病害。

化学除草使用水田除草醚、敌敌畏、二甲四氯,旱地使用敌草隆、扑草净等除草害。综合防治是集农药、生物、农业措施于一体的全面防治技术。如抗病品种的选用、密植方式和程度,灌溉、晒田、排污等,使其起到消灭病虫害的最佳效果。


中共绵竹市委党史办公室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