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新机制”预防拖欠民工工资
作者: 谭明剑
来源:
日期:2012-06-14
本刊消息 为切实保障民工正当权益,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探索,务实创新,从2012年5月起在德阳地区率先实施防止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拖欠的“五项新机制”。
一是建立重点企业监控制度,完善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二是实行建设工程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对进出场民工进行指纹考勤。三是实行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民工工资通过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发放到民工个人银行工资卡。四是严格实施民工工资保证金退付公示制度。五是实行建设领域劳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五项新机制”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有效防止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