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绵竹市历史》之调整和恢复经济的三年(二)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6-29    

第二节  农村基层“三反”


1960年7月8日,绵竹县委召开了以农村“三反”为中心的五级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共2296人,除了公社、管理区绝大多数干部参加外,生产队长和社员代表约占55%。8日上午张廷和书记向大会做了开展“三反”运动的动员报告,紧接着以区分成公社及管区级干部一组,生产队干部和社员代表一组,进行讨论政策,提高认识,检举揭发和交代问题。这次运动自始至终地以粮食和猪只问题为中心,截至7月14日,在大小会上或会下主动交待问题的1241人,群众检举材料共3152人。共反出贪污款76,186元,查出隐瞒私分粮食482万斤,贪污盗窃粮食103万斤。

7月26日,绵竹县委办印发了《关于农村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安排意见》。《意见》指出“三反”的目的是改进干部作风,必须贯彻边反边改。关键是从运动一开始就必须自始至终地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必须结合生产,抓好生产,做到生产和“三反”两不误,双丰收;必须依靠支部的优秀骨干来团结一批觉悟高的贫农、下中农积极分子形成“三反”的坚强领导核心,以保证运动深入健康地发展;必须明确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他们当中虽然也有一些缺点,但问题不大,基本上是好干部。

根据县委安排,农村“三反”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25日至27日三天时间,主要做好摸底排队,思想发动,检查验收;第二阶段:7月28日至8月5日,进一步地深入发动群众,揭发问题,把问题搞深搞透;第三阶段:8月6日至8月10日,以五天时间,主要进行政治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

在“三反”运动中,社员里面不进行“三反”,重点是整顿干部作风。其次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十条纪律,同样适用于“三反”运动。第三农村“三反”,国家机关一般不参加。公社工业、供销社、小学等一般不参加,但负责人可以参会,涉及到有关问题可做检查。四是贪污时间的计算,一般应以公社化后,算账前为界限清算贪污,但是对于过去贪污没有交待或交待不彻底的仍要交待;五是必须及时抓紧退赃。六是“三反”运动不能让“五类分子”参加,应对他们开训话会。七是对揭发、检举所掌握的材料必须走群众路线和用阶级的观点去分析研究,从群众中查证属实,防止简单粗糙。

在全县铺开“三反运动”前,县委先在板桥公社进行了试点,并将试点第二阶段报告转发给了各区委、公社党委、各公社“三反”领导小组,请各单位予以参考。

板桥公社“三反”试点第二阶段主要是召开社员代表会议,以“三反”为中心,紧密结合生产,深入发动群众,“大鸣”“大放”,上下夹攻,揭发检举管区以上干部的问题。从7月9日开始到14日结束,历时六天,基本上将管区、公社的问题揭发暴露出来。7月15日以后转入以管区为单位,集中解决生产队一级的问题。

在第一阶段之后,“三反”政策初步为干部和群众了解。板桥公社一方面分级召开干部会、党员会,进一步讲明“三反”的意义和政策,指出开展“三反”的必要性,表明不获全胜不收兵的态度。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号召公社、管区干部开门见山,自觉“下水”,彻底交待。又对生产队干部加以教育,使其解除顾虑,大肆揭发。另一方面召开团员会、积极分子会、代表会,并以食堂为单位召开社员大会,号召他们揭发检举提问题,找疑点,同时公布账目,采取上下对口,实物核对,群众核对,群众核查,找漏洞,查缺口,这样矛盾迅速出现,干部问题则陆续暴露。

坦白暴露问题后,为使问题揭发渗透,会议除了采取两套人马(一套人马领导小组斗争,一套人马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外,又采取了四结合查账:算账与群众揭发检举相结合;“大鸣”“大放”与查证研究相结合;大会震动与小组揭发相结合;个别谈话与群众攻心相结合。截至7月16日止,全社共揭发出有贪污问题的133人,共贪污11267.16元(包括实物折款);在粮食方面共揭发出贪污、盗窃、隐瞒、私分13617斤;在猪只上,揭发出来的问题相当严重,公社化以来全社猪只非正常减少3483只;在浪费上,主要利用职权,多吃多占多买,或者比阔气讲排场,借迎接检查团为名,大摆筵席进行挥霍浪费。此外,群众还揭发板桥公社有相当一部分干部违法乱纪,有强迫命令的作风。

公社、管区干部的问题揭发出来后,大力组织查证,追退赃款,退赃1500元(包括实物作价)。生产队一级干部还以管区为单位采取边生产边运动的方式进行。在做法上一般是上午全力参加生产,干部和积极分子在群众中一边生产,一边了解情况,谈问题,摸情况;下午干部和积极分子一批参加运动,一批参加劳动;晚上以对象所在的单位吸收全体社员参加。通过在运动中贯彻政策,宣传政策,把党的三反政策在群众中讲深讲透,同时大胆发动群众,认真依靠群众,特别是广大贫农、下中农积极分子,板桥公社的“三反”运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中共绵竹市委党史办公室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