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绵竹市历史》之纠正“左”的错误及其反复(之一)①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6-11    

1958年,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一阵阵浪潮,国民经济建设中各种矛盾和问题日趋严重。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开始发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发展过程中出了不少问题,因而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下发了一系列整顿人民公社的文件,力图纠正“左”的错误。1958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在武昌召开。会议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对人民公社的兴起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同时也阐述了几个重大政策和理论问题,以澄清思想上和工作中已经产生的混乱。

中共绵竹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四川省委、绵阳地委的一系列指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已经觉察到的“左”倾错误进行初步纠正,部分调整了生产关系和管理体制。期间,绵竹县机关、厂矿、企业、学校、农村的广大党员,大部分都直接参加了劳动生产。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工作,共产风、浮夸风、高指标、强迫命令和瞎指挥等得到初步遏制,绵竹工农业生产有了转机,市场商品供应有所改善,形势开始好转。

但由于1959年8月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决定开展“反右倾”斗争,中断了纠“左”的历史进程。绵竹县也按照中央部署,仍然完全肯定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左”倾指导思想,开展“反右倾”斗争,认为怀疑或者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人,是“观潮派”和“算账派”,甚至是敌对分子。绵竹县批判了纠“左”的干部和群众,在工作中不仅不降低本来已经很高的各项建设指标,反而继续层层加码,使本地又形成新的更大规模的生产上的“跃进”,人民生产生活遭到更严重的损失。

第一节 对“左”的错误的初步纠正和调整

一、巩固和整顿人民公社

(一)整顿人民公社

中央八届六中全会以后,各地普遍开展整顿人民公社的工作,遏制了急急忙忙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势头。四川省委于1959年1月3日召开省委四级干部会(即省、地、县、公社),会上传达了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以及毛泽东、邓小平同志的讲话,并拟定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初稿)》,下发给与会人员讨论。同年1月9日,中共四川省委第一届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决定》(简称《贯彻决定》)。

绵阳地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指示,部署在全区开展整社工作。1月13日,地委宣传部发出开展以“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宣传教育运动的意见,提出结合整社工作,广泛深入开展一个以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决议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宣传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弄清人民公社的性质等问题。1月14日,地委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人民公社工作的部署》,要求整顿公社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的缺点,要在广大群众中大张旗鼓,深入细致宣传中央关于人民公社的决议,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突出解决有关群众生活福利问题。整社期间,绵竹县委召开了四级干部(县、区、社、队)会议,传达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四级干部会议精神,在肯定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绩的基础上,主要讨论人民公社存在的问题,初步认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倾错误。

1959年2月17日至3月5日,中共中央在郑州召开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第二次郑州会议),并形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郑州会议记录》。会上,毛泽东做了重要讲话,着重指出:人民公社的主要问题是我们在生产关系的改进方面,在公社所有制问题方面,前进得过远了一点。“一平二调三收款”,引起农民的很大恐慌。这是我们同农民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所在。毛泽东提出十四句话,作为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即:“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制定了《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接着,在三四月间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上海会议上,又制定了《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

四川省委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安排的决议的决定中明确规定:一是要使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继续发挥他们的热情和革命积极性。二是要使全体党员干部的作风进一步得到改进,进一步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三是要把所有人民公社的组织和制度建立和健全起来,保证搞好生产。四是要把集体生活福利事业办好,使公社成员的生活过得更满意。五是改善劳动组织和管理,使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一步。这五条是衡量整社好坏的标准,而中心在于搞好生产。在整社过程中,要结合整党整团,吸收“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受过考验,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入党和入团。按照这些中央、省委和地委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绵竹县委发出了《关于整顿和巩固人民公社工作的安排》。县委指出,结合冬季和春季生产,对全县人民公社进行一次教育提高和整顿巩固工作。

县委决定除了试点孝德公社继续按原计划必须圆满结束以外,其余18个公社同时进行。大致分为四步:在2月7日以前,主要是突击小春田管,搞好生活福利,做好1958年的决算分配工作,组织学习中央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提高干群觉悟,统一思想认识。从春节到3月15日前为第二步,继续搞好小春田间管理,着手进行大春生产的准备。根据计划完成农田基建的任务,在总结1958年“大跃进”成绩的基础上,做好1959年的生产计划和公社的远景规划,建立健全各种组织制度。3月15日至3月底为第三步,主要是做好全面下放财贸基层机构,整顿党团社的组织,发展党团员,改选基层组织,健全党和公社的领导机构,处理一些组织纪律方面的工作。4月份为第四步,转入以技术革命为中心全力以赴地生产工作,同时处理遗留问题,通过总结整社工作,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巩固整社成果。县级机关抽调了152名干部组成省委绵竹检查团,由王奋英任团长,杜世生、林超、李福奎等为副团长,以区划片设六个小组,组织了县委委员及科局长以上干部19个,分别担任各组组长,协助公社党委、总支研究工作,总结经验。

(二)贯彻执行公社权力下放政策

1959年6月20日,中共四川省委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几项权力下放到生产队的通知(修改稿)》,县委立即召开了公社党委书记会议,研究部署这一工作。后在土门召开了扩大会议又做了研究,除了由人委名义出布告外,又依管理区召开了群众大会,由脱产干部负责讲解几项权力下放的指示内容,同时通过事后督导,突击了落后地区。截至1959年8月13日,几项权力下放工作,已基本下放完毕。在猪只方面,全县275932头生猪除了齐天公社和一部分管区,由于公有公养有经验,管理区保留一部分外,其余256081头(占92.8%)已经全部下放到生产队,归生产队所有和经营。在贯彻三种饲养方针上,在274932头猪中,公有公养的221121头,占80.14%;公有私养44,545头,占16.14%;私有私养10266头,占3.72%。在全县198个管理区中,已经全部下放的是179个,占90.4%,未下放的19个,占9.6%。

全县16868头耕牛,完全属于管理区所有,下放到生产队饲养使用,并制定了使役、饲养、积肥、定膘、奖惩责任制等制度。副产物也全部下放到生产队。农具根据大中小型的情况,分别由公社、管理区、生产队或社员个人负责修配、保管。竹林树木本着大片成林由管理区统一经营使用外,其他零星的归社员私人支配。种菜和饲料基地方面,共种菜蔬(专业队种菜在外)13544亩,按照农业人口每人平均有4.2厘菜蔬地,并有大部分食堂保证每人每天有1-2斤菜,有的则出售,供应本食堂的油盐调料费。饲料基地共有17853亩,每头猪平均有6.47厘地,这样可保证猪只不缺饲料,再加上间种、增种、青贮饲料等办法,可以有充足的饲料,供给猪只食用。

从权力下放以来,管理区、生产队和社员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就全县来说:生猪的发展、饲养管理都有着显著成绩。1959年生猪总头数较1958年底增加21%。三类猪已经大大减少,一般由30%左右降低为5%-10%。齐天较公社化前增加了87%,高峰公社三类猪由30%降低为5%,玉泉公社基本上消灭了三类猪。

县委认为,在贯彻公有公养、公有私养、私有私养三种形式相结合的方针上,本着以公有公养为主,公有私养和私有私养为辅的原则,大力发展公有公养。一般的是公有公养75%-80%,公有私养15%-20%,私有私养5%左右。对养猪收入分配比例,根据省委指示,用于归还生猪入社折价款、抵发工资、养猪开支三方面的用途。着重用于扩大再生产上,县委研究暂以60%作为养猪开支,30%作为归还社员生猪入社折价款,10%作为奖励金、公共提留。待折价款偿还完以后,可增加养猪开支和抵发工资。饲料基地要根据自然气候条件和本公社作物安排灵活掌握,多搞增种,贮备饲料。

耕牛、农具,根据大型归公社,中型归生产队,小型由社员所有使用的原则。耕牛归管理区所有,交由生产队负责饲养使用,管理区、生产队调剂使用时,本着等价交换原则。大型农具如新式农具(双轮双铧犁、圆盘耙等)、烟房、坑房、烟杆、烟线、烟折子等由管理区负责添置、修补,交给生产队使用。并根据新旧程度,制定使用年限、管理、奖惩等制度。中型农具如晒垫、拌桶、犁、耙、风车、水车、铡刀、粪桶等由生产队所有负责添置、修缮,交作业小组使用管理,并订出使用管理、奖赔等制度。小农具如镰刀、锄头、扁担等由社员个人自备、自管。

关于生产费用,根据管理区负责,耕牛、化肥、商品肥、农药、新式农具、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的购置修缮;生产队负责中型农具、猪、中药费、用具、圈舍等的购置修补范围,本着绝大部分由管区掌握的原则,给生产队留一部分机动20%左右,一边及时的妥善安排,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关于作坊的权力下放,本着技术性强、占劳力多、收入大,一个生产队难以搞下来的碾磨、油坊、砖瓦厂、石灰窑、硝房、孵抱房、群鸭、农具厂、大型肥料厂,归公社或管理区所有和经营。其他直接用于生产队生产和生活的农具修配站(组)、小型肥料厂等归生产队所有和经营。

竹林树木是大片成林的归公社或管理区所有和经营。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竹林归社员私人所有和经营。副产物一般应全部下放到生产队,负责经营,管理分配。一些柴草可以定量给社员分配一部分,以用于取暖、喂猪、翻盖房屋等用途。

(三)发动群众大搞代食品

针对粮食短缺问题,遵照省委、地委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开展以保粮保钢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和全党全民动员,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号召,除了加强晚稻、红苕、晚秋水稻的田间管理和大种蔬菜,力争多收一些粮食,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并要求在全县立即开展全民性的大搞代食品的群众运动。县委办在1960年10月12日下发的《发动群众大搞代食品的意见》中,对于如何利用玉米杆、玉米芯、红苕藤等制作代食品,提出了具体的指导。

为了保证实现上述方案,由各级党委号召干部群众,要以大抓生产的劲头来大搞代食品运动,除了首先解决思想问题以外,还要进行如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由各级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在短时间内立即掀起一个大搞代食品的群众运动;二是制定比例,安排劳力上阵,利用大春收获后期和播种小春前的空隙,原则上抽5%-10%的劳力,专搞代食品生产;三是收益分配。凡属于那一个生产队的代食品,应归那一个生产队所有;四是粮食、商业、酿造、糖酱部门,应积极组织城镇行业等人员,上山大力采集野生植物和大搞秸秆代食品加工工作。

 

中共绵竹市委党史办公室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