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检查我市《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执行情况
作者:本刊记者 王冰
来源:
日期:2012-06-05
本刊消息 5月30日,由德阳市人大副主任蒋国华任组长的德阳市人大执法检查第四检查组来到我市,就我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市人大副主任李川、副市长刘小枫及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自《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2011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全市积极行动,扎实开展宣传动员、环境治理、风貌塑造、示范创建和垃圾处理工作,执法部门以《条例》为准则,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执法管理水平,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市城乡面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进步。 当天,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孝德水街、剑南老街、人民公园、市垃圾处理厂、苏绵公园以及市城管局等处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蒋国华等希望我市要进一步强化持续推进治理工作的意识,持续开展“五乱”治理,清除盲点死角,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培养文明新风尚,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扎实做好改进和完善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让绵竹更加优美宜居,让群众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